[实用新型]电视机顶盒支架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11466.0 | 申请日: | 2011-04-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483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 发明(设计)人: | 曾介忠;彭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M13/02 | 分类号: | F16M13/02;F16M11/04;F16M11/18 |
| 代理公司: |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43008 | 代理人: | 周长清 |
| 地址: | 410003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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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机顶盒 支架 | ||
1.一种电视机顶盒支架,包括位于电视机顶部上方的机顶盒支承板(1),所述机顶盒支承板(1)前端设有用来与电视机顶部边缘相配合的挡板部(3),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支承板(1)的后端设有一个以上的可调夹持组件,所述可调夹持组件的一端与机顶盒支承板(1)后端相连,另一端用来与电视机背板顶紧配合并与挡板部(3)形成对电视机的夹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顶盒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夹持组件包括旋转夹持杆(2)和一转角调整机构,所述转角调整机构包括调节螺杆(4)、栅板组(5)和固定块(6),所述栅板组(5)由两个以上的栅板依次排列而成,所述调节螺杆(4)穿过栅板上开设的通孔后与固定块(6)中的螺纹配合连接,所述旋转夹持杆(2)的一端设有与栅板组(5)配合的栅板部,栅板部对应插设于栅板组(5)中,栅板部上开设有令调节螺杆(4)穿过的孔,所述旋转夹持杆(2)的另一端与挡板部(3)形成对电视机的夹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顶盒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支承板(1)的后端还设有固定夹持组件,所述固定夹持组件包括固定座(7)和固定夹持杆(8),所述固定夹持杆(8)的一端铰接于固定座(7)中,所述固定夹持杆(8)的另一端与挡板部(3)形成对电视机的夹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顶盒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持杆(8)与旋转夹持杆(2)之间设有横杆(9),所述横杆(9)靠设于电视机的背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机顶盒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9)上设有一块以上的支脚(10),所述支脚(10)通过第一扭簧(11)装设于横杆(9)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顶盒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夹持组件包括旋转夹持杆(2)和一可调扭力复位弹簧,所述旋转夹持杆(2)的一端通过可调扭力复位弹簧与机顶盒支承板(1)相连,另一端与挡板部(3)形成对电视机的夹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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