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保险箱柜的把手防撬保护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074097.2 | 申请日: | 2011-03-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34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 发明(设计)人: | 邹建军;陆捷;王彦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维尔生物识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5G1/02 | 分类号: | E05G1/02;E05B3/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赵芳;徐关寿 |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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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保险箱 把手 保护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险箱柜或者说是安防设施,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保险箱柜的把手防撬保护装置,属于防盗保险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现有的保险箱柜产品,绝大多数把手结构比较简单,一旦遭到撬动破坏,把手容易损坏,甚至对保险箱柜的安全造成威胁。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保险箱柜把手结构容易遭到强行破坏的缺点,设计出一种把手防撬保护装置,既可以保护把手,又可以增强保险箱柜的安全性。
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保险箱柜的把手防撬保护装置,包括驱动板、固定螺栓、齿条、齿轮,所述齿轮位于齿条的齿侧,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弹簧、弹簧支撑片及弹簧固定片、限位螺栓,所述齿条的一端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驱动板上,另一端通过限位螺栓与驱动板连接,齿条上限位螺栓处的孔位大于所述限位螺栓的直径,所述弹簧通过弹簧支撑片及弹簧固定片固定于驱动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把手防撬保护装置,由于齿条和驱动板之间的连接使用了弹簧和限位螺栓的结构,当把手被强行转动时,驱动板不运动,由于齿条上限位螺栓处的孔位大于限位螺栓的直径,齿条压紧弹簧,造成齿条和齿轮脱开,因而把手与齿条脱开空转,这样即保护了把手免被破坏,又保证了保险柜不被强行撬开;且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使用本实用新型的保险箱柜的门板正视图;
图2为图1的A部放大图,即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驱动板、2为弹簧支撑片、3为弹簧、4为弹簧固定片、5为固定螺栓、6为齿条、7为齿轮、8为限位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中与现有技术相同的部分将参考现有技术。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保险箱柜的把手防撬保护装置,包括驱动板1、弹簧支撑片2、弹簧3、弹簧固定片4、固定螺栓5、齿条6、齿轮7和限位螺栓8,所述齿轮7位于齿条6的齿侧,所述齿条6的一端通过固定螺栓5固定在驱动板1上,另一端通过限位螺栓8连接于驱动板1上,且齿条6上限位螺栓8处的孔位大于所述限位螺栓8的直径,所述弹簧3通过弹簧支撑片2及弹簧固定片4固定于驱动板1上。
本实用新型中,驱动板1是用于驱动锁舌的。用户在转动把手时,通过齿轮7带动齿条6横向运动,齿条6和驱动板1通过固定螺栓5和限位螺栓8固定在一起,驱动板1沿图2中箭头所示方向运动。当用户强行转动把手时,驱动板1就不会运动,因齿条6在限位螺栓8位置的孔位是大于限位螺栓8的直径,而齿条6通过弹簧固定片4连接弹簧3,因此,此时齿条6就会压紧弹簧3,造成齿条6和齿轮7脱开,把手就与齿条6脱开空转,这样即保护了把手免被破坏,又保证了保险柜不被强行撬开。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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