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灌木复合人造木材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056763.X | 申请日: | 2011-0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781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 发明(设计)人: | 段梦麟 | 申请(专利权)人: | 段梦麟 | 
| 主分类号: | B27D1/04 | 分类号: | B27D1/04;B27N3/04;B27N3/08;B32B21/13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呼***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灌木 复合 人造 木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灌木复合制作人造木材,属于人造板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木材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为了缓解供需矛盾,人造板行业兴旺发达,制造出大量的人造板产品,如市场上常见的有刨花板、纤维板、细木工板以及多层胶合板和木地板等。可这些人造板都是以木材为原料,而且仅能作为一般的装饰材料使用,不能替代结构用木材来使用。至今,国内还没有见到利用非木质材料制造人造木方和各种人造木型材的报道。
灌木资源在我国非常丰富,如柠条、沙柳和红柳等,这些灌木主要是起绿化、防风固沙作用,其的生长特性是每两至三年就得平一次茬(收割一次),且具有越割越旺盛的特点。可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将这一宝贵资源有效合理的利用起来。目前,虽然有些人造板厂家利用这些灌木制作纤维板,可是,因为灌木枝条较细,在磨制纤维时不去掉树枝桠和树皮,而将大量的树皮混入木质纤维之中,这将严重的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另外,国内市场上纤维板产品处于供大于求状况,所以,至今也没有够大面积推广使用。致使这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年复一年的浪费掉了。近期有人用沙柳发电,可以说这是无奈之举。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根据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用灌木枝条制作人造木材,以此来替代结构用天然木材,既使灌木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又起到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不被砍伐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由面层和芯层用黏合剂粘结成长方形的复合人造木材,其中面层是灌木1mm~8mm的细枝条或是葵花秆木质皮、木质单板或是竹蔑;芯层是灌木8mm~30mm的粗枝条。
将灌木枝条的树皮去掉,定长截断,经干燥后在枝条上涂刷黏合 剂,将涂有黏合剂1mm~8mm的细枝条定向定量的分别铺装在模具内坯料的上、下、左、右面;或是将涂有黏合剂的葵花杆、木质皮或木质单板以及竹蔑铺装在模具内坯料的上、下面层,并将涂有黏合剂的8mm~30mm粗枝条定向定量的分层铺装在模具内坯料的中间,在热压机中经热压成型。
常见的比较丰富的灌木有柠条、沙柳和红柳。其枝条粗细差别较大,一般直径在1mm~30mm之间,且均包有一层树皮,树皮在这里是起到一个隔离层的作用,因它紧紧包裹着灌木枝条,导致黏合剂不能直接涂刷在枝条的木质部分上,所以需将树皮去掉,实际情况是去掉的越干净对人造木的产品质量越好。另外,灌木枝条每枝的粗细、长短也不相同,所以需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定长截断,并按粗细分类,后经干燥;涂刷黏合剂,进行分层铺装,首先将(1mm~8mm)细枝条均匀的铺装在模具的底层,后将(8mm~30mm)粗枝条均匀的分层铺装在模具的中间层(每层枝条的大小头需调换180度位置),最后再将(1mm~8mm)的细枝条均匀的铺装在模具的上层。然后放入热压机中经热压成型。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制作的人造木材,其物理、力学性能基本接近于同密度的木材,其特点是这种人造木的形状是由模具的形状所决定的,所以,可根据需要一次制成各种各样的结构用型线材,其产品在木结构领域中可完全取代原木。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细沙柳枝条为面层;较粗沙柳为芯层的人造木方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葵花秆木质条为面层;柠条为芯层的人造木方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杨木单板为面层;沙柳为芯层的人造木方图。
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竹蔑为面层;红柳枝条为芯层的人造木方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附图1所示,将去掉树皮的沙柳枝条按300mm长截断,自然干 燥含水率至15%,在其表面涂刷脲醛树脂胶,陈放至含水率在15%,然后将1mm~8mm的细枝条(1)均匀的定向铺装在模具的底层,后将8mm~30mm粗枝条(2)均匀的定向铺装在模具的中间层,最后再将1mm~8mm的细枝条(1)均匀的定向铺装在模具的上层,模具的长×宽=300mm×50mm,随后将模具放入140度的热压机内,在20kg/cm2压力下热压50min,获得300mm×50mm×50mm的沙柳人造木方。
实施例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段梦麟,未经段梦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5676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