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多功能指纹防盗门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046456.3 | 申请日: | 2011-0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57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 发明(设计)人: | 陈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驰 |
| 主分类号: | E06B5/11 | 分类号: | E06B5/11;E06B3/70;E06B7/30;E05B49/00;E05B47/00;E05B45/06;G06K9/00 |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李海华 |
| 地址: | 010030 内蒙古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多功能 指纹 防盗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尤其是一种多功能的指纹防盗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一般是生产门的卖门,生产锁的卖锁,防盗门生产厂家一般是采用防盗门和锁组装到一起;尤其是指纹防盗门,采用防盗锁机构安装在防盗门上,防盗锁机构受安装在门上或者门旁边的指纹识别系统控制。安装指纹防盗门的时候指纹识别系统为单独设置的,需要设置外壳进行保护和固定安装,同时需要工人师傅上门安装防盗系统,这无疑增大了生产成本,延长了安装时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指纹防盗门成本高、安装麻烦的缺点,而提供一种多功能指纹防盗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指纹防盗门,包括中间为夹层的门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门体的夹层内一体安装有指纹识别系统,该指纹识别系统的操作面板位于所述门体的外侧,所述操作面板上安装有指纹录入屏,所述指纹识别系统控制输出端连接有驱动马达,该驱动马达用于驱动安装在门体内的至少一个用于开/锁门的电子锁。
进一步,指纹识别系统内还包括用于远程控制的手机远程开锁接收器和用于防盗报警的撬动报警器。
进一步,所述操作面板上还安装有门铃按键、用于门内外对话用的语音对话按键。
进一步,所述操作面板上开有观察用的猫眼。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
1.门体与指纹识别系统一体安装,指纹识别系统安装在门体的夹层内,不需要安装外壳,节约成本;且一体化结构,安装完防盗门后无需再去安装指纹识别系统便可立即启用,省去了指纹识别系统的安装流程,省时省工。
2.整体性强,外观美观。
3.能够接收远程遥控信号,和对撬门进行报警,使用更加方便、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指纹防盗门,包括中间为夹层的门体1,门体1由钢板制成,门体1的开门外侧安装有把手2,在门内还安装有用户从室内开门用的旋转把手,在门体1的夹层内安装有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电气控制单元一般为造价低、质量性能稳定的的单片机,该指纹识别系统的操作面板3安装在门体1的外侧,操作面板3上设置有指纹录入屏4,指纹录入屏4与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连接,指纹识别系统控制输出端连接有驱动马达,驱动马达同样安装在门体1的夹层内,用于驱动安装在门体1内的至少一个用于开/锁门的电子锁。电子锁一般是安装在开门侧的夹层内。可以安装多个电子锁,多个电子锁可以安装在开门侧、上、下侧,分别由对应的驱动马达驱动。在门体1的夹层内还安装有用于远程控制的手机远程开锁接收器和用于防盗报警的撬动报警器与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连接。
在操作面板3上还安装有门铃按键、用于门内外对话用的语音对话按键,以及观察用的猫眼5。
门体1和指纹识别系统一体化安装的结构,使指纹防盗门安装后即可通电启用,而不用再去安装指纹识别系统,省去了安装流程,省时省工,且防盗门的整体性强,外观美观。
使用时,预先将若干个使用者的指纹录入指纹识别系统,当用户使用指纹系统控制开门时,将录入指纹的手指按在操作面板3的指纹录入屏4上,系统读取指纹数据并传输到指纹系统内,读取的指纹数据与系统预先录入的指纹库中的指纹对比,如果找到匹配的指纹,则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确认为合法用户,输出开门控制信号控制驱动马达驱动电子锁芯开锁,防盗门打开。如果找不到匹配的指纹,则防盗门不能打开。指纹还能够由用户删除、更新录入新的指纹。
在门体1的夹层内安装的手机远程开锁接收器用于接收无线远程控制信号,手机远程开锁接收器将信号传给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判断是否开门。如果有人强行撬门,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气控制单元会控制撬动报警器会对撬门动作进行报警。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和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驰,未经陈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4645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