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LED广告售货柜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10933.0 | 申请日: | 2011-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358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刘畅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首朗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3/00 | 分类号: | A47F3/00;G09F23/00;G09F13/04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52002 | 代理人: | 杨云 |
地址: | 550081 贵州省贵阳***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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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led 广告 售货 | ||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售货柜台,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广告功能的售货柜台。
背景技术:目前,广泛使用的香烟销售柜台大多为玻璃柜台。为了使消费者能够看到柜台内的香烟,在柜台的正面通常都不设置广告画面;这种传统的香烟销售柜台虽然结构比较简单,但由于没有广告功能,因此不够醒目,尤其是在光线比较暗的环境中更难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发明内容: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具有醒目广告画面的LED广告售货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柜体和LED广告灯箱,在柜体的正面或侧面设有窗口,该窗口处固定有LED广告灯箱;在柜体的顶面固定有透光罩。
在柜体的顶面固定有由透光罩笼罩的台阶板,在柜体中固定有多层隔板;在柜体的背面设有柜门,在透光罩的背面设有橱窗门;在LED广告灯箱的正面与窗口之间固定有透光面板;在柜体的底部设有轮子。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将传统的售货柜台与LED广告灯箱有机的结合起来,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广告宣传效果,而且又不妨碍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视线;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型美观、广告画面醒目等诸多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B向视图;
图3是图1中的A-A剖视图。
图中:透光罩1 台阶板2 橱窗门3 在柜体4 隔板5 柜门6 窗口7 LED广告灯箱8 透光面板9 轮子10
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在图1~3中,柜体4的正面或侧面设有窗口7,该窗口处固定有LED广告灯箱8;在柜体4的顶面固定有由钢化玻璃弯曲成圆弧状的透光罩1。为了便于摆放和取拿货物,同时也为了美观,在柜体4的顶面固定有由透光罩1笼罩的台阶板2;为了便于临时储藏货物,在柜体4中位于LED广告灯箱8的后面固定有多层隔板5。显然,为了使用方便,还可以在柜体4中设置抽屉。为了避免货物丢失,在柜体4的背面设有柜门6,在透光罩1的背面设有橱窗门3。为了避免LED广告灯箱8的面板损坏,在该LED广告灯箱8的正面与窗口7之间固定有透光面板9。为了便于移动,在柜体4的底部设有轮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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