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眩光LED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02525.0 | 申请日: | 2011-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565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苏遵惠;冯俊;贺苏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易特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7/10;F21V13/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60 | 代理人: | 杜启刚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眩光 led 灯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灯具,尤其涉及一种无眩光的LED灯具。
[背景技术]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LED照明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在照明领域,LED发光产品的应用正吸引着世人的目光,LED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光源产品,必然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二十一世纪将进入以LED为代表的新型照明光源时代。
但是,用户在大量使用LED照明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新的问题:即眩光问题。LED属于点光源,而且光效高,LED灯具发出的光有刺眼的感觉,让用户感觉很不舒服,尤其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这种刺眼的效果会严重影响商场客人的心情和购物欲,而且,眩光也会危害人们眼睛的健康。
现有的LED灯具,如PAR38和PAR30等型号的灯具都没有采取防眩光措施,个别有采取防眩光措施的灯具因为结构复杂,成本较高,未能大量推广使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大量生产的无眩光LED灯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无眩光LED灯具,包括LED灯、灯头和透光的防眩板,所述的防眩板布置在LED灯的前方。
以上所述的无眩光LED灯具,还包括灯罩,所述的防眩板固定在灯罩的前端。
以上所述的无眩光LED灯具,还包括压环,所述的防眩板通过压环安装在灯罩的前端。
所述的防眩板包括框架和防眩透光板,所述的防眩透光板镶嵌在所述的框架中。
以上所述的无眩光LED灯具,还包括灯罩和支架,所述的框架通过支架固定在灯罩或灯头上。
所述的防眩透光板可以是磨砂玻璃板或雾色塑料板。
所述的防眩透光板包括直射层和散射层。所述的直射层为玻璃板或透明塑料板,所述的散射层为扩散膜或荧光粉涂层。
本实用新型在传统LED灯具的前方,增加一块透光的防眩板,光线经过防眩板之后,变得柔和,不再眩目,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克服眩光,而且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大量生产和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实施例1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实施例2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实施例2防眩板的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实施例2防眩板的俯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实施例3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在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的实施例1中,无眩光LED灯具包括灯头1、灯罩2、LED灯3、压环4和防眩透光板5,灯罩2的前端有安装防眩透光板5的环形凹槽,防眩透光板5镶嵌在环形凹槽中,前部用所压环4压住。防眩透光板5是磨砂玻璃板或雾色塑料板。LED灯3发出的光线经过防眩透光板5时,磨砂玻璃板或雾色塑料板的作用使光线变得柔和,不再眩目刺眼,改善了灯具的光照环境。
在图2至图4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的实施例2中,防眩板包括框架6和防眩透光板5,框架6包括带有环形凹槽的下环601和压环602和防眩透光板5镶嵌在下环601的凹槽中,并用压环602和螺栓603固定。嵌有防眩透光板5的框架6通过支架7固定在灯罩2的前方,支架7的后端固定在灯罩2前端的突缘上。
实施例2:
在实施例2中,防眩透光板5包括直射层501和散射层502。直射层501为玻璃板或透明塑料板,散射层502为扩散膜或荧光粉涂层。LED灯发出的光线经过散射层502后,变得柔和,不再眩目刺眼。
实施例3:
图5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无眩光的LED灯具的实施例3与实施例2的区别在于,罩2的前端没有固定突缘,支架7的后端不是固定在灯罩2上,而是直接固定在灯头1上。
以上实施例在传统LED灯具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块透光的防眩板,光线经过防眩板之后,变得柔和,不再眩目,不仅可以克服眩光,而且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大量生产和推广应用,LED灯具可以是现有的LED筒灯、PAR38、PAR30或PAR20。
以上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凡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易特照明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易特照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0252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