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3057.3 | 申请日: | 201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76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王清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汉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G06F17/30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张利强 |
地址: | 215021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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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短信 管理软件 系统 | ||
1.一种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模块、解析判断模块、分类管理模块、定时删除提醒模块和暂存恢复模块,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短信,所述解析判断模块用于解析所接收到短信中包含的信息,判断发送方号码是否包含在预设的黑名单中和短信内容中是否包含预设的关键字,所述分类管理模块,用于将所接收到的短信进行分类管理,所述定时删除提醒模块,用于定时提醒用户删除已阅读过的短信,所述暂存恢复模块,用于暂时保存用户删除的短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类管理模块可分为很重要、重要、不重要和长期存储四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很重要、重要、不重要和长期存储四类都有对应的图形标志进行区别。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时删除提醒模块的时间周期为,很重要六十天,重要三十天,不重要十五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短信管理软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暂时保存用户删除的短信是指的所删除的很重要的短信,设定三十天后自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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