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蓝色磷光化合物和使用所述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46851.5 | 申请日: | 2011-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75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金度汉;李昇宰;裵才汉;尹大伟;宋寅笵;金重根;宾钟官;赵南盛;姜锡新;梁仲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F15/00 | 分类号: | C07F15/00;C09K11/06;H01L51/5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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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蓝色 磷光 化合物 使用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由以下式1表示的蓝色磷光化合物:
[式1]
其中,R1~R5各自独立地为氢(H)、氟(F)、氯(Cl)、溴(Br)、氰基、C1~C6烷基、C1~C6烷氧基、C6~C20的具有取代基的或不具有取代基的芳香基、C5~C20的具有取代基的或不具有取代基的杂环基、C1~C6胺基、C6~C20的具有芳香族取代基的胺基或C5~C20的具有杂环取代基的胺基;
X选自氮(N)原子、氧(O)原子、磷(P)原子和硫(S)原子;
A1、A2、A3和A4中的至少一个是氮(N),其余的选自取代有氢(H)的碳和取代有烷基或烷氧基的碳;并且
L是单齿或双齿配体,且n是1~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色磷光化合物,其中,式1的所述蓝色磷光化合物由下列化合物之一表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色磷光化合物,其中,式1的所述蓝色磷光化合物由下列化合物之一表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色磷光化合物,其中,式1的所述蓝色磷光化合物由下列化合物之一表示:
5.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插入阳极和阴极之间的有机膜,
其中,所述有机膜含有由式1表示的蓝色磷光化合物:
[式1]
其中,R1~R5各自独立地为氢(H)、氟(F)、氯(Cl)、溴(Br)、氰基、C1~C6烷基、C1~C6烷氧基、C6~C20的具有取代基的或不具有取代基的芳香基、C5~C20的具有取代基的或不具有取代基的杂环基、C1~C6胺基、C6~C20的具有芳香族取代基的胺基或C5~C20的具有杂环取代基的胺基;
X选自氮(N)原子、氧(O)原子、磷(P)原子和硫(S)原子;
A1、A2、A3和A4中的至少一个是氮(N),其余的选自取代有氢(H)的碳和取代有烷基或烷氧基的碳;并且
L是单齿或双齿配体,且n是1~3。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膜是发光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由式1表示的所述蓝色磷光化合物在所述发光层中的掺杂量为0.1重量%~50重量%。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还包括:
在所述阳极和所述发光层之间依次布置的空穴注入层和空穴传输层;和
在所述发光层和所述阴极之间依次布置的电子传输层和电子注入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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