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对水中超标锑污染物的酸性化学沉淀饮用水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34091.6 | 申请日: | 2011-12-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5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张晓健;王建平;陈超;董玉莲;陈诚;匡科;郑筠;周琴;朱争亮;黄顺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3 | 代理人: | 楼艮基 |
| 地址: | 100084***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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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应对 水中 超标 污染物 酸性 化学 沉淀 饮用 水处理 方法 | ||
1.应对水中超标锑污染物的酸性化学沉淀饮用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饮用水源中五价锑超标时,依次采用以下步骤:
步骤(1),在混凝工艺中,采用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三价铁盐混凝剂,同时在线加入食品级的硫酸或盐酸,使反应后的pH值小于5.5,采用的所述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三价铁盐混凝剂以铁计要在5mg/L以上,L为升;
步骤(2),再在去除沉淀后过滤池的出水中,加符合食品级要求的氢氧化钠或碳酸钠或石灰,把pH值至6.5至8.5之间。
2.应对水中超标锑污染物的酸性化学沉淀饮用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饮用水源中三价锑超标时或者五价锑超标同时含有三价锑时,依次采用以下步骤:
步骤(1),在混凝工艺中,先投加符合食品级要求的氧化剂氯或二氧化氯或高锰酸钾或臭氧把三价锑氧化为五价锑,并检测混凝反应池出水中的氧化剂浓度,保持混凝工艺出水中仍有剩余的所述氧化剂;
步骤(2),在混凝工艺中,在投加所述氧化剂之后,采用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三价铁盐混凝剂,同时在线加入食品级的硫酸或盐酸,使反应后的pH值小于5.5,采用的所述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三价铁盐混凝剂以铁计要在5mg/L以上,L为升;
步骤(3),再在去除沉淀后过滤池的出水中,加符合食品级要求的氢氧化钠或碳酸钠或石灰,把pH值至6.5至8.5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应对水中超标锑污染物的酸性化学沉淀饮用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三价铁盐混凝剂是三氯化铁或者硫酸铁或者聚合硫酸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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