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户间共享电视直播节目的方法、系统、终端及服务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29028.3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74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尹俊杰;田晋;陈巍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7 | 分类号: | H04N21/27;H04N21/436;H04N21/437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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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户 共享 电视直播 节目 方法 系统 终端 服务器 | ||
1.一种用户间共享电视直播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字电视终端接收到移动通信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后,发送提示信号给甩信前置服务器,提示甩信前置服务器获取直播节目信息;
所述数字电视终端接收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根据获取的直播节目信息生成的节目推荐甩信;
所述数字电视终端将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发送给所述移动通信终端;
所述移动通信终端将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发送给存在共享关系的一个或者多个目标移动通信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目标移动通信终端接收到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后,通过甩出动作发送所述节目推荐甩信以在电视上播放该电视直播节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终端接收到移动通信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之前还包括:
所述移动通信终端通过甩动的方式发送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的指令给所述数字电视终端。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根据所述提示信号获取直播节目信息包括:
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接收到提示信号后,根据网络ID、视频流ID、服务ID获取直播节目信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终端接收到所述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后,还包括抓取直播节目I帧生成节目提示图片,并将所述节目提示图片编码后发送给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将所述节目提示图片封装到节目推荐甩信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包括直播节目信息及节目提示图片。
7.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甩信模块,用于感应用户的操作以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
存储模块,接收所述数字电视终端发送的节目推荐甩信;
发送模块,将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发送给存在共享关系的一个或者多个目标移动通信终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甩信模块包括重力感应单元,用于感应用户的甩动操作,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
9.一种数字电视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移动通信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以及接收甩信前置服务器发送的节目推荐甩信;
发送模块,用于在收到所述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后,发送提示信号给甩信前置服务器,以及将所述接收到的节目推荐甩信发送给移动通信终端;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节目推荐甩信。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帧抓取模块,用于在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移动通信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信息获取请求后,抓取直播节目I帧生成节目提示图片;
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将所述节目提示图片发送给甩信前置服务器;
所述存储模块还用于存储所述节目提示图片。
11.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终端为机顶盒、数字电视一体机、IPTV中的任意一种。
12.一种甩信前置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直播节目信息获取模块,用于接收到数字电视终端发送的提示信号后,获取直播节目信息;
节目推荐甩信生成模块,用于根据直播节目信息生成节目推荐甩信;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节目推荐甩信发送给数字电视终端。
13.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甩信前置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播节目信息获取模块还用于接收数字电视终端发送的节目提示图片;
所述节目推荐甩信生成模块用于根据直播节目信息和节目提示图片生成节目推荐甩信。
14.一种用户间共享电视直播节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如权利要求9至11任一项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以及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甩信前置服务器,所述移动通信终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与所述数字电视终端交互信息,所述甩信前置服务器通过数字电视网络通信方式与所述数字电视终端交互信息,用于通过所述数字电视终端将直播节目信息封装为节目推荐甩信后发送给所述移动通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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