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4798.0 | 申请日: | 2011-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56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崔志英;刘元莉;张文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A41H5/01 | 分类号: | A41H5/01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莹;柏子雵 |
地址: | 20162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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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体 躯干 调人 | ||
1.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包括支架结构(1),其特征在于:在支架结构(1)上由上至下依次设有至少七个截面机构(2),至少七个截面机构(2)与人体的颈围、肩宽、胸围、下胸围、腰围、中臀围、臀围至少七个特征部位一一对应;
该截面机构(2)包括中心框架(3),中心框架(3)可拆卸得与所述支架结构(1)连接固定,在中心框架(3)的四周均布有至少四块弧形板(4),所有弧形板(4)围成人体相应特征部位的中间体截面外轮廓曲线,每块弧形板(4)通过至少一个带有弹性复位装置的第一伸缩机构固定在中心框架(3)上,每块弧形板(4)通过手动操作机构向内缩或通过手动操作机构及弹性复位装置向外伸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结构(1)包括底座(5),在底座(5)上设有用以调节高度的第二伸缩机构,在第二伸缩机构上设有用以固定所述截面机构(2)的固定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为第一管(8),在第一管(8)上开有至少七对用于安装所述截面机构(2)的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心框架(3)上设有调节螺丝(13),每根调节螺丝(13)穿过一对与其对应的所述第一管(8)上的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有弹性复位装置的第一伸缩机构包括第一伸缩滑杆,在第一伸缩滑杆外包裹有第一弹簧(10),第一弹簧(10)的长度大于第一伸缩滑杆完全伸长后的长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10)比所述第一伸缩滑杆完全伸长后长1c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弧形板(4)与所述中心框架(3)之间至少设有一个第二伸缩滑杆(11)。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在每块所述弧形板(4)的内侧设有一带折边的固定板(12),所述带有弹性复位装置的第一伸缩机构的一端与该固定板(12)相连,另一端连接所述中心框架(3)。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动操作机构包括设于所述中心框架(3)上的第一滑轮(14),每块弧形板(4)对应一个第一滑轮(14),牵拉绳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弧形板(4)或所述固定板(12)上,另一端则绕过所述第一滑轮(14)。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人体躯干可调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牵拉绳的另一端连接在调节机构上,所有牵拉绳依据所控制的所述弧形板(4)的变化量大小被分为至少五组,该调节机构包括至少五个改向轮(15)及至少四个第二滑轮(16),一组牵拉绳通过一个改向轮(15)绕在一个第二滑轮(16)上,其中,所述弧形板(4)的变化量最小的一组牵拉绳通过一个改向轮(15)后绕在支撑杆(17)上,第二滑轮(16)穿设在可旋转的支撑杆(17)上,支撑杆(17)通过位于左右两侧的支撑板(18)固定支撑,在一侧的支撑板(18)上设有挡柱(19),在支撑杆(17)位于该侧的端部上设有调节柱(20),在静止状态时,由挡柱(19)将调节柱(20)挡住,在支撑杆(17)位于该侧的端部上套有第二弹簧(21),第二弹簧(21)连接在挡板(22)上,在支撑杆(17)位于另一侧的端部上设有用以指示支撑杆(13)旋转角度的指示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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