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鸭的养殖饲料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0532.9 | 申请日: | 2011-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45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李培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万羽养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K1/18 | 分类号: | A23K1/18;A23K1/16;A23K1/14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知专利事务所 33235 | 代理人: | 龙湖浩 |
地址: | 311118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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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养殖 饲料 | ||
1.一种鸭的养殖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养殖饲料中添加有中草药,所述的各中草药的重量百分比为:金荞麦35%~45%,槟榔5%~15%,苦参15%~25%,苦楝3%~8%,黄柏5%~15%,金钱草3%~8%,穿心莲5%~15%;所述中草药的加入量与饲料的重量比为0.4~1∶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鸭的养殖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中草药的重量百分比是:金荞麦38%~42%,槟榔8%~12%,苦参18%~22%,苦楝4%~6%,黄柏8%~12%,金钱草4%~6%,穿心莲8%~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鸭的养殖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中草药的重量百分比是:金荞麦40%,槟榔10%,苦参20%,苦楝5%,黄柏10%,金钱草5%,穿心莲10%。
4.一种采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鸭的养殖饲料的喂养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喂养周期为:
1)小鸭出生一周后至一个月,每十五天喂养权利要求1的饲料一次,每次每只鸭喂养的中草药的加入量与饲料的重量比为0.4∶100;
2)一个月后至十二个月,每十五天喂养权利要求1的饲料一次,每次每只鸭喂养的中草药的加入量与饲料的重量比为0.5∶100;
3)十二个月之后,每两个月喂养权利要求1的饲料一次,每次每只鸭喂养的中草药的加入量与饲料的重量比为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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