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和粘合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09595.2 | 申请日: | 2008-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3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山内聪;兼子芳子;鲸胜文;坂本昭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化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J4/02 | 分类号: | C09J4/02;C09J4/06;C09J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粘合 树脂 组合 方法 | ||
本案是申请日为2008年2月5日、申请号为200880003506.0、发明名称为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和粘合方法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和粘合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作为工业用等的基材,使用金属、玻璃、木材、塑料等各种材料,并提供粘合这些基材与其它的基材用的各种粘合剂。另外,为了向这些基材提供防锈性、抗冲击性、耐水性、耐候性等性能,提供各种涂料、树脂膜、涂层剂等。
然而,例如以聚丙烯为代表的聚烯烃系的塑料类具有非极性、并且具有结晶性,因此尽管作为基材的性能优良,但是存在难于粘合或涂饰的缺点。因而,一般来讲对这种基材在实施药剂处理、电晕放电处理、火焰处理等表面处理后再进行粘合或涂饰,但是,表面处理的效果有时受基材形状的影响而不稳定。另外,因为这种表面处理需要特殊的设备,所以工序本身也变得复杂。
除了上述以外,还有预先通过氯化、接枝化等直接将基材自身改性而使粘合性和涂饰性改善等的方法。然而,在该情况下,存在不能改善已经存在的基材的粘合性和涂饰性等的缺点。因此,现状是迄今为止尚未确立一种不需要预先处理而且有效地改善粘合性和涂饰性的方法。
另一方面,作为特殊的粘合性材料,已公开一种含有特定的氧化降解聚烯烃的树脂组合物(专利文献1),并已公开一种mmmm五单元组相对于总五单元组为10~60%的等规聚丙烯与具有极性基的聚烯烃结合后的嵌段共聚物(专利文献2)。然而,这些粘合性材料存在价格昂贵的缺点。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6-192617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5-48172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发明,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即使对粘合性不足的基材也能够适用并且便宜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
本发明的发明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获得如下所述的见解。即:即使是例如作为常用树脂的聚氨酯树脂,通过加成聚合制得的不具有自由基聚合性双键的聚合物,只要配合自由基发生剂,意外地确认对基材有效的粘合性。
本发明是根据上述的见解反复深入的研究而完成的发明,其第一要旨在于,提供一种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含有不具有自由基聚合性双键的聚合物(A)和自由基发生剂(B),自由基发生剂(B)相对于聚合物(A)100重量份的比例为0.1~10重量份。其第二要旨在于,提供一种粘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材上涂布上述粘合性树脂组合物,产生起因于自由基发生剂(B)的自由基。而且,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还含有具有少量的自由基聚合性的单体(C)。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即使在作为粘合对象使用例如聚丙烯那样的极性低且难粘合的基材,对其应该粘合的部位,不预先进行电晕放电处理等表面处理、氯化或接枝化等基材自身改性等的预先处理,也能够良好地粘合。因而,本发明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能够应用于各种基材之间的粘合、基材的涂饰和涂布等。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详细地说明本发明。然而,以下所述的构成要件的说明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代表例,本发明并不限定于这些的内容。
本发明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含有不具有自由基聚合性双键的聚合物(A)和自由基发生剂(B),在优选实施方式中,还含有具有自由基聚合性的单体(C)。而且,根据用途和目的,可以用水或溶剂稀释本发明的粘合性树脂组合物。
作为不具有自由基聚合性双键的聚合物(A),例如可以列举聚氨酯树脂、三聚氰胺树脂、环氧树脂、聚酯树脂、聚酰胺树脂、聚碳酸酯树脂、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这些也可以使用通过加成聚合、加成缩合、缩聚、开环聚合、离子聚合(加成聚合)得到的、另外利用自由基聚合制得的丙烯酸酯树脂等丙烯酸树脂或低密度聚乙烯等的聚烯烃树脂。在为通过自由基聚合制得的聚合物的情况下,有助于链反应的自由基聚合性双键因停止反应而消失、不残存。聚合物(A)的分子量并不特别限制,可以使用作为树脂而常用的物质。
作为自由基发生剂(B),例如可以列举热聚合引发剂、光聚合引发剂、光敏剂等。根据提供的能量的种类,能够任意选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日本化成株式会社,未经日本化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40959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