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力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08017.7 | 申请日: | 2011-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38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 发明(设计)人: | 刘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2B45/02 | 分类号: | F02B4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丙林;余刚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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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装置 | ||
1.一种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燃粉尘容器(1),所述可燃粉尘容器(1)内存储有可燃粉尘;
混合室(3),所述混合室(3)的第一进口与所述可燃粉尘容器(1)的出口连通,空气由所述混合室(3)的第二进口进入所述混合室(3)内;
燃烧室(4),所述燃烧室(4)的入口与所述混合室(3)的出口连接,所述燃烧室(4)包括用于驱动外部的机械设备(5)的驱动输出部(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还包括用于对由所述可燃粉尘容器(1)进入所述混合室(3)内的可燃粉尘量进行计量的计量控制单元(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还包括空气过滤器(6),所述空气过滤器(6)的出口与所述混合室(3)的第二进口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还包括点火装置(7),所述点火装置(7)设置在所述燃烧室(4)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还包括安装在所述燃烧室(4)下部的残留粉尘收集盒(10)。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设备(5)是汽车。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粉尘是金属粉尘、煤炭粉尘、粮食粉尘、饲料粉尘、或林产品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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