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能够再利用于家畜饲料的蘑菇培养基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03207.X | 申请日: | 2011-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39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神胜纪;平森亲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立大学法人信州大学;协全商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01G1/04 | 分类号: | A01G1/04;A23K1/18;C05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能够 再利用 家畜 饲料 蘑菇 培养基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蘑菇培养基,其特征在于,
其以苹果果实为主原料,其大小被调整为适于栽培蘑菇的大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中,将残留在其中的果汁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干燥苹果果实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树上落下的苹果果实或疏果处理而得的苹果果实。
5.一种蘑菇培养基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苹果果实的大小调整为适于栽培蘑菇的大小而制得培养基基材,然后根据需要在所述培养基基材中添加营养剂制得以苹果果实为主原料的蘑菇培养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中,将残留在其中的果汁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干燥苹果果实渣。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树上落下的苹果果实或疏果处理而得的苹果果实。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蘑菇培养基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需要向上述培养基基材补充水分。
10.一种由规定原料调整成并用来添加到栽培蘑菇用培养基基材中的栽培蘑菇用营养剂,其特征在于,
其以苹果果实为原料,大小被调整为适于添加的大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栽培蘑菇用营养剂,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栽培蘑菇用营养剂,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中,将残留在其中的果汁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干燥苹果果实渣。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栽培蘑菇用营养剂,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树上落下的苹果果实或疏果处理而得的苹果果实。
14.一种家畜饲料,其特征在于,
将苹果果实的大小调整为适于栽培蘑菇的大小,并以该苹果果实为主原料制成的栽培蘑菇用培养基培养子实体,所述家畜饲料以收获该子实体后的废料培养基为主原料。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家畜饲料,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家畜饲料,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榨去果汁后的苹果果实渣中,将残留在其中的果汁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干燥苹果果实渣。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家畜饲料,其特征在于,
上述苹果果实是树上落下的苹果果实或疏果处理而得的苹果果实。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立大学法人信州大学;协全商事株式会社,未经国立大学法人信州大学;协全商事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403207.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