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搁架组件和冰箱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98729.5 | 申请日: | 2011-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47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乔庆军;王美艳;张伟;王传仕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25/02 | 分类号: | F25D2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合成 |
地址: | 230601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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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件 冰箱 | ||
1.一种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和第二搁架,所述第一和第二搁架的每一个均包括搁架本体,所述搁架本体上形成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和与所述第一滑槽连通且向前向下延伸的第二和第三滑槽,所述第二和第三滑槽相互平行且在前后方向上间隔预定距离,其中,所述第一滑槽上形成有第一和第二容纳槽,所述第二滑槽上形成有第三容纳槽和位于第三容纳槽下面的第四容纳槽,所述第三滑槽上形成有与所述第三容纳槽对应的第五容纳槽和与所述第四容纳槽对应的第六容纳槽,所述第一滑槽的后面形成有凸起,所述凸起的下面形成有凹缺;和
搁板,所述搁板可移动地分别与所述第一和第二搁架相连,其中,所述搁板的左侧边和右侧边分别形成有前后间隔布置的前配合部和后配合部,所述前配合部和后配合部均在第一滑槽内可移动且所述前配合部与所述第一容纳槽相配合而所述后配合部可与所述第二容纳槽相配合,所述前配合部在所述第二滑槽内可移动且分别与所述第三和第四容纳槽相配合,所述后配合部在所述第三滑槽内可移动且分别与所述第五和第六容纳槽相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六容纳槽的底部均为弧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前面具有斜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缺的截面为L形。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搁架均由注塑一体成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为杆状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搁板与所述配合部一体成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搁板为玻璃搁板或树脂搁板。
9.一种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内限定有间室;和
搁架组件,所述搁架组件安装在所述间室内,其中,所述搁架组件为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搁架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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