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气管炎哮喘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97614.4 | 申请日: | 2011-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11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发明(设计)人: | 董树江;张浩波;周宏年;李俊东;马志勇;王伟;王昆;王雷;张立彬;王春艳;石秋婷;王志强;王立云;张淑婧;徐世勇;李江;刘海霞;何建涛;黄艳英;张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8 | 分类号: | A61K36/8968;A61P11/06;A61K33/06;A61K35/50;A61K35/56;A61K35/64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杨立 |
地址: | 065402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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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气管炎 哮喘 中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气管炎哮喘的中药。
背景技术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严重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通常支气管因为过敏性炎症而致气道粘膜水肿,粘液分泌增多,并可引起气管平滑肌收缩,使气道变窄,从而使空气进出肺部受到阻碍,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或咳嗽等症状,严重发作时致使呼吸衰竭甚至危及生命。西医的常规治疗方法是解痉、抗炎、祛痰、止咳四个环节,但效果不佳,停药后易复发,且副作用多,不良反应常见。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目前在治疗气管炎哮喘方面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用于治疗气管炎哮喘的中药。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治疗气管炎哮喘的中药的原料及其重量份数包括:蛤蚧20~40份、黄芪18~38份、防风12~25份、地龙18~38份、麻黄12~25份、全蝎12~25份、五味子12~25份、人参12~25份、麦冬12~25份、淫羊藿18~38份、清半夏12~25份、紫河车18~38份、甘草12~25份、石膏12~25份、苦杏仁12~25份、骨碎补18~38份和山药12~25份。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中药的原料及其重量份数包括:蛤蚧30~35份、黄芪28~33份、防风18~22份、地龙28~33份、麻黄18~22份、全蝎18~22份、五味子18~22份、人参18~22份、麦冬18~22份、淫羊藿28~33份、清半夏18~22份、紫河车28~33份、甘草18~22份、石膏18~22份、苦杏仁18~22份、骨碎补28~33份和山药18~22份。
进一步,所述中药的原料及其重量份数包括:蛤蚧32份、黄芪30份、防风20份、地龙30份、麻黄20份、全蝎20份、五味子20份、人参20份、麦冬20份、淫羊藿30份、清半夏20份、紫河车30份、甘草20份、石膏20份、苦杏仁20份、骨碎补30份和山药20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用于治疗气管炎哮喘的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潜心研究而成,采用“培元固本”法,重点放在调补肺、脾、肾。益气固表,益气健脾,补肾滋阴,配方合理、科学,制备方法简单,容易控制质量,且治愈率高、不易复发、无毒副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严重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通常支气管因为过敏性炎症而致气道粘膜水肿,粘液分泌增多,并可引起气管平滑肌收缩,使气道变窄。从而使空气进出肺部受到阻碍,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或咳嗽等症状,严重发作时致使呼吸衰竭甚至危及生命。支气管哮喘已经变成一个全球性的严重健康问题,全球保守估计至少有支气管哮喘患者1亿5千万以上。中医认为支气管哮喘乃因肺、脾、肾三脏功能不足,水湿内聚为痰饮,遇外邪引动而发,痰随气升,气因痰阻,相互搏结,阻于气道,肺失宣肃而出现咳喘痰鸣,甚则不能平卧,胸闷,咯痰不爽等症。本病有新病多实、久病多虚,发时邪实、平时正虚的特点。针对该病的机理,我院研发的“芪蛤止哮胶囊”在治疗热哮、风痰哮、虚哮等证型的哮病方面能起到很好的控制和延缓复发的作用。其中麻黄、蛤蚧、地龙、苦杏仁、清半夏具有益气平喘、止咳化痰之功共为君药;人参、黄芪、山药、紫河车、淫羊藿、骨碎补具有助君补虚纳气平喘之功共为臣药;石膏、寸冬、五味子、全蝎、防风具有祛风清热润肺之功共为佐药;甘草调和诸药为使药。以上诸药共同起到补肾益气、清热化痰、止咳平喘之功。
临床报告:
1、一般资料: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0例均为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哮喘科住院患者,采用随机双盲原则分为2组。治疗组100例,男54例,女46例;年龄18~64岁,平均(42.2±8.4)岁;病程4.2~28年,平均(8.4±4.6)年。对照组100例,男52例,女48例;年龄19~65岁,平均(41.1±9.2)岁;病程4.8~26年,平均(8.6±4.3)年。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参照2008年《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医诊断及辨证分型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2.1纳入标准:
符合诊断诊断;年龄18岁~65岁;病程在4~30年;住院患者;本人知情
2.2观察指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未经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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