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395168.3 | 申请日: | 2011-12-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73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 发明(设计)人: | 黄仁治;宋华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冠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冠硕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M10/50 | 分类号: | H01M10/50;H01M2/20 |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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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系统 | ||
1.一种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电池组件,其包括框架、和设置在框架内并相互电性连接的若干电池,所述若干电池可被选择地配置成若干规格;
壳体,收容被选择的所述若干规格之一的电池组件;
盖体,盖合在所述壳体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规格为若干电池配置后的电压和容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选择具有额定电压和额定容量的特定数量的单颗电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单颗电池的额定电压3伏、额定容量为12.5安时,所述单颗电池的特定数量为24。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将24颗电池串联以获得72伏、12.5安时的规格。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将24颗电池每两颗并联然后再串联以获得36伏、25安时的规格。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单颗电池的额定电压3伏、额定容量为25安时,所述单颗电池的特定数量为16。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将16颗串联以获得48伏、25安时的规格。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将16颗电池每两颗并联然后再串联以获得24伏、50安时的规格。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将16颗电池每四颗并联然后再串联以获得12伏、100安时的规格。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若干电池的规格包括按照特定的并联和串联方式连接若干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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