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DDNP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94998.4 | 申请日: | 2011-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14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李平;蔡斌;尹华英;李学平;高欣;张春;谭万里;顾超;唐传玉;曾光伟;杜伟;何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04 | 分类号: | C02F1/04;C02F103/34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卿诚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ddnp 工业 废水处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废水处理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民爆领域DDNP工业废水处理的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民爆行业常用的起爆药有DDNP(邻苯二甲酸二壬酯)、普通 K.D、球形 K.D、GTG、GTN和新型球形糊精叠氮化铅。由于二硝基重氮酚(DiazodinitropHenol,简称DDNP),是一种不含铅等重金属化合物的起爆药,具有优良的爆炸特性和化学热安定性,具有冲击感度低、起爆力强的特点,所以多年来该药剂一直是民爆产品的主要起爆药之一,故目前大多数厂家还是采用DDNP作为雷管的起爆药。
在DDNP起爆药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为还原废水、重氮废水,主要成分为硝基化合物及其它一些反应副产物,两种废水混合后,成分更为复杂、色度高达6万多倍,最高时超过10万倍,COD 高达9000mg/L、PH高达11,具有难以生物降解及废水量大等弊端。如不采取废水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将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
各企业常见的DDNP废水处理方法有:化学处理法、物化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等。以上方法各有优缺点,比如化学法处理效果好,但因其一次性投资大,治理费用高且有二次污染;吸附法主要研究了活性炭这种吸附剂,研究表明活性碳处理效果较好,但饱和碳再生困难,因而该技术还没有得到推广;生物法是不需要催化剂的一种最彻底的氧化法,但该废水毒性大,目前还没有找到能直接处理该废水的菌种。火工生产厂家一直在积极寻找一种处理该废水的新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现有DDNP废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新型的DDNP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废水经检测其色度、悬浮物、硫化物、硝基酚类化合物和化学需氧量均达到了行业排放标准可循环使用,无二次污染。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DDNP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整体由PLC控制系统控制运行,包括加热器、蒸发器、冷凝冷却器和集液罐,其中加热器的上下两端分别通过管道与蒸发器连通,蒸发器通过管道与冷凝冷却器连通,冷凝冷却器下端连接集液罐,电解池中的废水由进料泵输送至加热器,加热器加热废水,废水和产生的蒸汽从加热器上端管道进入蒸发器,废水再通过下端管道回流至加热器,蒸发器中的蒸汽经过管道进入到冷却冷凝器,冷却冷凝器冷却蒸汽后产生的液体流入到下方的集液罐中。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加热器包括一效加热器和二效加热器,蒸发器包括一效蒸发器和二效蒸发器,一效加热器通过其上下两端的管道与一效蒸发器连通,一效蒸发器通过其顶端的管道与二效加热器连通,二效加热器通过其上下两端的管道与二效蒸发器连通,二效蒸发器通过其顶端的管道与冷却冷凝器连通,其中电解池中的废水由进料泵输送至二效加热器,二效加热器下端通过管道与一效加热器连通并通过此管道将废水输送到一效加热器。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一效加热器为列管式结构,提供加热热量的蒸汽从其外壁上设置的蒸汽进口进入。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一效蒸发器和二效蒸发器的壁上设置有用于观察和人员进入检测的视镜,一效蒸发器、二效蒸发器和集液罐的壁上设置有用于检测水位的液位传感器。
在上述方案中,包括一个抽真空装置,该装置连接在二效蒸发器与冷却冷凝器连接的管道上,通过抽真空形成压差将二效蒸发器中的蒸汽送到冷却冷凝器中。
从上述本发明的各项技术特征可以看出,其优点是: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其中废水处理后的废渣直接焚烧,废水经检测其色度、悬浮物、硫化物、硝基酚类化合物和化学需氧量均达到了行业排放标准可循环使用,无二次污染。该系统适用性强,设备运行可靠,操作稳定,适用于工业化废水处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1是冷凝冷却器 2是集液罐 3是电解池
4是进料泵 5是一效加热器 6是二效加热器
7是一效蒸发器 8是二效蒸发器 9是蒸汽进口
10是视镜 11是液位传感器 12是抽真空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未经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94998.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