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混合前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83843.0 | 申请日: | 2011-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97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王姝;周兵舰;胡线;赵欣;张跃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04 | 分类号: | B60Q1/04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夏洪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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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混合 前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具体涉及一种能与前保险杠配合的汽车混合前灯。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市场上微型汽车所采用的混合前灯,主要由配光镜、灯泡、反射镜、装饰圈、灯壳及调光装置组成,混合前灯通过安装螺栓完成与整车的装配。在汽车前端,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配合,现有的配合方式是在混合前灯的下方固定一个支架,混合前灯与支架连接,支架与前保险杠连接,从而实现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的配合。然而,由于零部件自身存在的制造误差和人工操作引起的装配误差,会导致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间的间隙和面差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从而影响汽车的外观质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混合前灯,以保证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的配合精度。
本发明所述的汽车混合前灯,包括配光镜,所述配光镜的下部边缘设置有与配光镜联为一体的托架,托架与配光镜之间形成限位槽。
进一步,所述托架由至少两块相互平行的凸棱组成。
进一步,所述托架的数量为两个,每个托架中相邻两块凸棱之间设置有加强筋。
在装配时,前保险杠上边缘搭接在凸棱上,并插入托架与配光镜之间形成的限位槽中,前保险杠的上边缘端部抵靠在限位槽底部,对前保险杠进行Z向(汽车前后方向)限位,而限位槽的宽度则对前保险杠进行Y向(上下垂直方向)限位。
本发明所述的混合前灯通过在配光镜下部边缘设置两个与其联为一体的托架,使托架与配光镜之间形成限位槽,前保险杠的上边缘插入该限位槽中,限定了前保险杠与配光镜之间的位置关系,使二者之间的间隙和面差值达到设计要求,从而保证了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的配合精度,使汽车前端的外观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汽车混合前灯的轴侧图;
图2为配光镜上托架的放大图;
图3为汽车混合前灯与前保险杠的配合关系示意图;
图4为图3中沿A-A线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和图4所示的汽车混合前灯,包括配光镜1,配光镜1的下部边缘设置有与配光镜1注塑联为一体的两个托架2,托架2与配光镜1之间形成限位槽3。托架2由三块相互平行的凸棱4组成,每个托架2中相邻两块凸棱之间设置有加强筋5。
如图3、图4所示,在装配时,前保险杠6上边缘搭接在凸棱4上,并插入托架2与配光镜1之间形成限位槽3中,前保险杠6上边缘的端部抵靠在限位槽3底部,从而限制了前保险杠6的Z向位置,而限位槽3的宽度则限制了前保险杠6的Y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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