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监控通信基站所在地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378877.0 | 申请日: | 2011-1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35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刘炽明;舒海燕;宋保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24/04 | 分类号: | H04W24/04 |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邱奕才;禹小明 | 
| 地址: | 51053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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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监控 通信 基站 所在地 油机 发电 方法 | ||
1.一种监控通信基站所在地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监控系统包括中心服务以及与中心服务通信的手机客户端、通信基站的电源检测装置和监控终端,所述手机客户端处于油机所在位置,所述监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手机客户端定时上传手机所在的经纬度信息至中心服务;
步骤2:中心服务通过发电人员手机客户端定时发回的经纬度信息,生成发电人员的行程轨迹,并显示在监控终端;
步骤3:发电人员发电时,通过手机客户端上报发电至中心服务;
步骤4:通信基站电源检测装置定时上送供电来源信息至中心服务;
步骤5:手机客户端上传发电结束时间至中心服务;
步骤6:中心服务分析发电人员发电时手机客户端与通信基站的经纬度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认为发电人员不在通信基站发电现场,该次发电为无效发电记录,并提醒监控人员确认;如果一致,则认为该次发电记录初步有效,进一步再判断通信基站供电来源是否为油机发电,如果通信基站供电来源为油机发电,则该发电记录有效;如果通信基站供电来源为正常市电,则该发电记录无效,并提醒监控人员确认;
步骤7:中心服务进行分析计算,其结果通过监控终端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服务通过WebService接口与手机客户端进行数据交互,接收手机客户端的发电开始时间、发电结束时间和经纬度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服务通过告警接口从通信基站的电源检测装置采集供电来源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客户端通过2G、3G或WIFI网络与中心服务进行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机发电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客户端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获取经纬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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