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下载链路的类型下载媒体文件的不同版本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75106.6 | 申请日: | 2005-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17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汤姆·达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基亚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F2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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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下载 类型 媒体文件 不同 版本 | ||
本发明是国际申请日为2005年03月01日、国际申请号为PCT/IB2005/000524、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06年10月23日、国家申请号为200580012777.9、名称为“基于下载链路的类型下载媒体文件的不同版本”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过比如空中接口链路和有线互联网链路这样的网络链路下载媒体文件,其中首次下载是一个文件类型或者版本,而且授权用户在以后下载同一实质性文件的不同文件类型或者版本。本发明也涉及在通过网络的单个交易中保护对数字媒体文件的多于一个拷贝的权利,其中在通过网络的多于一个交易中提供媒体文件的各种拷贝。
背景技术
以各种数字音频文件格式保存和分发音乐是已知的。尽管零售客户可能拥有数字音乐文件的合法购买的物理体现,比如光盘或者容纳正常下载的音乐拷贝的其它计算机存储媒体,但是版权法保留了版权所有者制造和分发该文件的附加拷贝的权利。音乐版权所有者到最近才减轻了对通过网络进行非授权拷贝和分发的顾虑,而且现在已经特许内容提供者通过网络来拷贝和分发它们受版权保护的歌曲的数字版本。
由于带有视频内容的数字媒体文件比仅带有音频内容的数字媒体文件大小大大得多,所以到最近才实现了将文件压缩和带宽扩展相结合,这对于利用比以正常速度运行或者‘播放’视频文件所用的时间更少的时间来电子地发送视频而言是必要的。随着这一技术壁垒的克服,一些商业分析家预计,最终地电影产业将遵循音乐产业所设下的惯例。为了简洁起见,上述音频文件和视频文件被称为媒体文件,而且包括音乐、电影和比如电影预告和类似短广告这样的视频剪辑等。通过从网络下载而获得的这种媒体文件的拷贝(没有附带存储媒体的传送)被称为媒体文件的虚拟拷贝。尽管以下讨论主要地涉及音乐文件,但是其原理适用于任何媒体文件。
一般通过互联网将虚拟音乐下载到个人计算机上。零售客户常常将他们PC上存储的音乐文件上传到便携数字音乐设备,比如便携数字音乐设备是相对新的客户产品,而且客户一般满足于可用的存储器容量(现在通常是10-40吉字节)。随着音乐下载变得更为司空见惯,许多PC用户经由拨号调制解调器和标准电话线链接到互联网或者本地网。很快地引起对压缩音乐文件的需求,使得通过网络的传送不会无度地占用带宽量。这也允许便携音乐播放器存储更多音乐而且极大地有助于它们很快为市场所接纳。
使用称之为编码解码器(编码/解码)的算法(或查找表)对数字音乐文件进行编码和压缩。由于压缩数字音乐的商业传送变得无处不在,用来压缩它们的编码解码器的价值已经上升。若干不同的公司已经引入它们自己的编码解码器以获取一些这样的价值,这一点可以直接地通过特许该编码解码器或者间接地通过提供关键性大量的文件来实现,其中这些文件要求该编码解码器以使用户选择硬件。例如,MP3、AAC(高级音频编码,有时称为Mpeg-4音频)和AAC+都是普通大众中当前使用的公知编码解码器。最近已经引入WMA编码解码器以通过使用约一半存储容量来与MP3进行竞争,一些用户已经针对这一编码解码器声称其音质旗鼓相当或者更胜一筹。为了以64kbps以上的压缩速率进行回放而优化MP3和AAC,而AAC+则是为了以64kbps以下的压缩速率进行回放而优化的编码解码器。结果,在所有其它因素相同时,MP3和AAC产生较大的音乐文件,而AAC+产生较小的音乐文件。尽管AAC+是针对较低的压缩速率而优化的,但是它与产生较大文件的编码解码器相比则是逊色的(就回放质量而言)。
图1是针对不同的编码解码器示出了在各种压缩速率(水平轴)进行回放的相对音频质量或者保真度(垂直轴)的图。代表每个编码解码器的阴影区域的下部分示出了最差情况的性能,其中AAC LC和AAC LTP的最差情况的性能是在旧得多的MP3格式的范围中。MP3、AAC LC和AAC LTP编码解码器各自提供了随着压缩速率增加而增加的保真度,而AAC+文件的最大保真度是在约64kbps的压缩时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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