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装置及其传输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72060.2 | 申请日: | 2011-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8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鞠怡明;雷志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科雷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4 | 分类号: | H04N7/24;H04N7/26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215163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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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视觉 中心 原理 视频 传输 装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视觉中心分析模块、视频编码模块和视频传输模块,所述的视觉中心分析模块用于查找视频的视觉中心区,所述的视频编码模块采用不同压缩率的编码对视频的视觉中心区和其他区分别编码,所述的视频传输模块用于将编码后的视频传输至外部的视频输出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觉中心的类型包括亮度视觉中心、色彩视觉中心、运动视觉中心。
3.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a.视觉中心分析模块对视频进行分析,分析出该视频的视觉中心位置和类型,将视频划分为视觉中心区和其他区;
b.视频编码模块对视觉中心区和其他区压缩编码,给视觉中心区分配较多的码字,而其他区则分配较少的码字;
c.视频传输模块将重新编码后的视频传输至视频输出设备,视觉中心区采用彩色画质,分辨率大于800*600,以大于30帧/秒的帧频传输,其他区以低于或等于视觉中心区的分辨率和帧频传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c中,若传输速度为100kb/s至300kb/s时,其他区采用彩色画质,分辨率在320*240和800*600之间,以25帧/秒至30帧/秒的帧频传输。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c中,若传输速度大于300kb/s时,其他区采用彩色画质,分辨率大于或等于800*600,且以大于30帧/秒的帧频传输。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c中,若传输速度小于100kb/s时,其他区采用黑白色画质,分辨率小于或等于320*240,且以小于25帧/秒的帧频传输。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或5或6所述的一种基于视觉中心原理的视频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视频编码模块所选用的编码方式为MPEG-2或MPEG-4或H.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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