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添加金属粉末的泡沫玻璃基微波吸收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52377.X | 申请日: | 2011-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69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宏;陈阔;李秀华;朱玉梅;孙春晓;武卫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9K3/00 | 分类号: | C09K3/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曹玉平 |
地址: | 30007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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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添加 金属粉末 泡沫 玻璃 微波 吸收 材料 | ||
1.一种添加金属粉末的泡沫玻璃基微波吸收材料,其原料组分及其质量百分比含量为58~62%的二氧化硅,3~6%的三氧化二铝,3~6%的氢氧化钾,13~16%的氢氧化钠,14~20%的硼酸,0.5~3%的石墨;在此基础上外加5~35%的金属粉末,所述金属粉末为钴、镍、铜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金属粉末的混合物。
2.权利要求1的添加金属粉末的泡沫玻璃基微波吸收材料的制备方法,具有如下步骤:
(1)按原料组分及其质量百分比含量为58~62%的二氧化硅,3~6%的三氧化二铝,3~6%的氢氧化钾,13~16%的氢氧化钠,14~20%的硼酸,0.5~3%的石墨进行配料;然后外加5~35%的金属粉末,所述金属粉末为钴、镍、铜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金属粉末的混合物;
(2)将步骤(1)的原料采用湿磨或者干磨的方法混合均匀并磨细,得到待烧物料;
(3)将步骤(2)的待烧物料按照下述工艺烧成:先升温至380~450℃并保温20~40分钟,然后升温至700~800℃并保温20~40分钟,再降温至600~650℃并退火20~40分钟,最后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制得基于泡沫玻璃的微波吸收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泡沫玻璃基微波吸收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的烧成工艺为,先升温至400℃并保温30分钟,然后升温至750℃并保温30分钟,再降温至600℃并退火30分钟,最后自然冷却至室温。
4.根据权利要求2的泡沫玻璃基微波吸收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的烧成工艺为,升温至380~450℃的升温速率为3℃/min,升温至700~800℃的升温速率为5℃/min,降温至600~650℃的降温速率为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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