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甲基磺草酮为有效成分的木薯田苗后除草剂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344091.7 | 申请日: | 2011-11-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89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 发明(设计)人: | 李莉;安峰明;李现玲;郭泽旺;刘玉生;莫宇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1/10 | 分类号: | A01N41/10;A01P13/02 |
| 代理公司: | 广西南宁明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5106 | 代理人: | 黎明天 |
| 地址: | 530007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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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甲基 磺草酮 有效成分 木薯 田苗后 除草剂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以甲基磺草酮为有效成分的木薯田苗后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以甲基磺草酮为有效成分组成,用于木薯田除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甲基磺草酮为有效成分的木薯田苗后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成分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9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甲基磺草酮为有效成分的木薯田苗后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单剂可加工成水分散性粒剂、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乳剂、微乳剂或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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