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语音视频的录制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36537.1 | 申请日: | 2011-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9575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10 |
发明(设计)人: | 万艳华;高明军;余玲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N7/14;H04N21/478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余刚,梁丽超 |
地址: | 51805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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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语音 视频 录制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语音视频的录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的通话过程中,接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其中,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以浏览器为载体通过视频播放器实现;
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录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并生成录制文件;
其中,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录制所述网络视频通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并生成录制文件,包括:分配录制所述语音视频媒体流所需的资源;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生成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的所述录制文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生成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的所述录制文件,包括:
判断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请求录制语音和/或图像;
获取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中与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请求录制的内容相应的媒体数据;
将获取的所述媒体数据存储为所述录制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获取的所述媒体数据存储为所述录制文件之前,还包括:
对获取到的所述媒体数据进行解码和编码处理生成与预定格式一致的媒体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录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并生成录制文件之后,还包括:上传所述录制文件至网页WEB服务器;
在上传所述录制文件至网页WEB服务器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客户端播放所述WEB服务器存储的所述录制文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录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并生成录制文件之前,还包括:
对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的录制权限进行鉴权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要录制的媒体类型、录制文件的格式、录制文件的名称、发起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的网络视频通话客户端的信息、所述WEB服务器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需要录制的媒体流。
7.一种语音视频的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在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的通话过程中接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
录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录制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并生成录制文件;
其中,所述录制模块包括分配单元,用于分配录制所述语音视频媒体流所需的资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制模块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请求录制语音和/或图像;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发送的语音视频媒体流中与所述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请求录制的内容相应的媒体数据;
存储单元,用于将获取的所述媒体数据存储为所述录制文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制模块还包括:
转换单元,用于对获取到的所述媒体数据进行解码和编码处理生成与预定格式一致的媒体数据。
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上传模块,用于上传所述录制文件至网页WEB服务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鉴权模块,用于对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的录制权限进行鉴权处理。
12.一种语音视频的录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网络视频电话服务器、WEB服务器以及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其中,
所述网络视频电话服务器包括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语音视频的录制装置;
所述WEB服务器,用于存储所述网络视频电话服务器上传的录制文件;
所述网络视频电话客户端,以浏览器为载体通过视频播放器实现,用于向所述网络视频电话服务器发送语音视频录制请求消息,以及播放所述WEB服务器存储的所述录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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