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动制冰机及具有该手动制冰机的冰箱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33839.3 | 申请日: | 2011-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06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王美艳;王传仕;李利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C1/10 | 分类号: | F25C1/10;F25C5/04;F25D2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合成 |
地址: | 230601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动 制冰机 具有 冰箱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家电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动制冰机及具有该手动制冰机的冰箱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冰块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众所周知制冰机安装在电冰箱的冷冻区域,一般的手动制冰机包括制冰盒、制冰机支架和旋钮,制冰盒安装在制冰机支架上,旋钮与制冰盒相连,通过旋转旋钮带动制冰盒扭转变形,挤压模具中结成的冰块,使冰块从制冰盒中脱落,实现脱冰。冰块掉落后供用户使用。
在某些冰箱设计中,制冰机放在抽屉内,如采用上述设计,用户取冰时需要将制冰机完全取下,不方便操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手动制冰机,该制冰机放入冰箱内时,无需取出制冰机即可完成脱冰。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具有上述手动制冰机的冰箱。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包括:制冰机支架;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制冰机支架上;拉杆,所述拉杆与所述第一锥齿轮相连以驱动所述第一锥齿轮转动;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二锥齿轮与所述第一锥齿轮相啮合;和制冰盒,所述制冰盒的第一端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制冰机支架上且所述制冰盒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锥齿轮相连;其中,所述拉杆在第一和第二位置间可移动以带动所述制冰盒在制冰位置和脱冰位置间转换。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第一和第二锥齿轮啮合,通过转换拉杆的位置即可以是制冰机在制冰位置和脱冰位置间转换,制冰机放在冰箱内时,用户无需取出制冰机即可将冰块脱出。
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还包括转动轴,所述转动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制冰机支架上,所述第一锥齿轮安装在所述转动轴上,所述拉杆与所述转动轴相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拉杆为U形拉杆且所述拉杆的第一和第二端分别在所述第一锥齿轮的两侧与所述转动轴相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转动轴、第一锥齿轮和拉杆一体注塑成形。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第一锥齿轮与所述第二锥齿轮的轴线相互正交。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第一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之间的传动比为2∶3。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制冰盒与所述第二锥齿轮一体注塑成形。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制冰盒,所述第一位置为所述拉杆处于竖直状态的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为所述拉杆处于水平状态的位置。
根据本发明第二方面实施例的冰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形成有间室;和手动制冰机,所述手动制冰机安装在所述间室内,其中,所述手动制冰机为根据本发明前述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冰箱,冰箱的间室内安装有根据本发明前述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通过拉杆的上下转动即可完成脱冰。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无需取出制冰机即可将冰块脱落。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的示意图;和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手动制冰机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3383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