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异地执行的移动主体行为监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33564.3 | 申请日: | 2011-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1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徐小龙;吴家兴;杨庚;鲁蔚锋;耿卫健;曹玲玲;周静岚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邮电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H04L29/08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许方 |
地址: | 210003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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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异地 执行 移动 主体 行为 监控 方法 | ||
1.一种异地执行的移动主体行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移动主体平台上增加一个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当移动主体由本地移动主体平台迁移至异地移动主体平台时,异地移动主体平台上的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在该移动主体上添加一个监控行为模块,用于对该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监控和保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异地执行的移动主体行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地移动主体平台上的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在该移动主体上添加一个监控行为模块,通过与异地移动主体平台本身的移动主体移动管理者进行交互实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异地执行的移动主体行为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行为模块包括三个子模块:监控模块、保护模块和销毁模块,其作用分别为:监控移动主体的行为;屏蔽同一平台的其他移动主体对其操作的接口;在移动主体运行完成后彻底删除其代码和数据并将移动主体平台所属主机恢复至移动主体迁移来之前的状态。
4.一种移动主体平台模型,该模型包括:
消息传输系统,用于控制平台中全部消息交换;
移动主体管理系统,用于对移动主体平台进行监督控制,在一个平台上只有一个移动主体管理系统存在,其提供生命周期服务,并维护着一个移动主体身份的目录和移动主体的状态,每个移动主体必须向移动主体管理系统注册以获取一个有效的移动主体身份;
目录服务器,用于提供平台中移动主体通讯目录查询服务;
移动主体移动管理者,用于在平台中提供迁移服务;
其特征在于,该模型还包括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当移动主体由本地移动主体平台迁移至异地移动主体平台时,异地移动主体平台上的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在该移动主体上添加一个监控行为模块,用于对该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监控和保护。
5.如权利要求5所述移动主体平台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地移动主体平台上的主体安全管理者模块在该移动主体上添加一个监控行为模块,是通过与异地移动主体平台本身的移动主体移动管理者进行交互实现。
6.如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主体平台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行为模块包括三个子模块:监控模块、保护模块和销毁模块,其作用分别为:监控移动主体的行为;屏蔽同一平台的其他移动主体对其操作的接口;在移动主体运行完成后彻底删除其代码和数据并将移动主体平台所属主机恢复至移动主体迁移来之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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