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报废精轧高速钢工作辊改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110318106.2 | 申请日: | 2011-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63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庞宗宝;刘明;马文忠;江金仙;景国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1/00 | 分类号: | B23B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16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2019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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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报废 高速钢 工作 改制 方法 | ||
1.一种报废精轧高速钢工作辊改制方法,其特征是,它是将报废的精轧F1-3工作辊改制成精轧F4-7工作辊,它包括下列步骤:
步骤一,确定改制辊源,对报废的F1-3辊进行检测,确定其符合要求;
步骤二,根据F4-7工作辊的各段直径对报废的F1-3工作辊车削加工,使其满足尺寸要求,对于工作辊的托肩处进行镶环加强,从而改制成F4-7工作辊;
步骤三,针对精轧机原配轧辊类型、轧辊尺寸精度将经步骤二改制获得的F4-7工作辊投入使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报废精轧高速钢工作辊改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包括对轧辊辊身表面和结合层进行人工超声波检测,确保辊身表面裂纹深度小于2.5mm和结合层无缺陷;测量工作层厚度,工作层厚度大于20mm,符合上述条件后方可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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