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节目共享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18045.X | 申请日: | 2011-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677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何勇鸿;陈民忆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26 | 分类号: | H04N21/426;H04N5/775;H04N7/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节目 共享 方法 | ||
1.一种电视节目共享方法,包括:
将目前显示于一第一电视装置的一第一影音内容,推送至连接于所述第一电视装置的一第二电视装置;以及
在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第一画面显示所述第一影音内容,并同时在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第二画面显示藉由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调谐器取得的一第二影音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画面与所述第二画面组成一子母画面,所述第一画面为一子画面,所述第二画面为一母画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画面小于所述第二画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将所述第一影音内容推送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之前,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由所述第一电视装置传送一通知信息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其中所述通知信息包括所述第一影音内容的对应节目名称;以及
当所述第一电视装置接收到所述第二电视装置回复的一确认信息时,推送所述第一影音内容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其中所述确认信息代表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使用者同意收看所述第一影音内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视装置藉由一有线区域网络或一无线区域网络的其中一者连接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并藉由所述无线区域网络、所述有线区域网络、一数字生活网络联盟标准、一无线家庭数字接口技术、一无线高画质传输技术或一短距离直接传输技术的其中一者推送所述第一影音内容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
6.一种电视节目共享方法,包括:
当一第一电视装置目前显示藉由所述第一电视装置的一第一调谐器而取得的一第一影音内容时,藉由其第一通信模组,控制一第二电视装置的一第二通信模组,以启动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第二调谐器,其中,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显示单元在一关闭状态中;
所述第一电视装置藉由控制所述第二调谐器选取一频道以取得一第二影音内容;以及
所述第一电视装置经由所述第二通信模组,取得所述第二影音内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电视装置的一第一画面显示所述第一影音内容,并同时在所述第一电视装置的一第二画面显示所述第二影音内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画面与所述第二画面组成一子母画面,所述第二画面为一子画面,所述第一画面为一母画面。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视装置藉由一有线区域网络或一无线区域网络的其中一者连接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
10.一种电视节目共享方法,包括:
一第一电视装置藉由其第一通信模组传送一第一指令给一第二电视装置;
所述第二电视装置藉由其第二通信模组接收所述第一指令,并根据所述第一指令启动其调谐器;以及
所述第二电视装置藉由所述第二通信模组接收第一电视装置传送的一第二指令,并根据所述第二指令控制所述调谐器选取一频道以取得一影音内容,且藉由所述第二通信模组传送所述影音内容至所述第一电视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电视装置的一显示单元在一关闭状态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视装置藉由一有线区域网络或一无线区域网络的其中一者连接至所述第二电视装置。
13.一种电视节目共享方法,适用于仅具有一调谐器的一电视装置,所述的方法包括:
当所述电视装置在其第一画面显示藉由所述调谐器而取得的一第一影音内容时,接收一其他电视装置提供的一第二影音内容;以及
在所述电视装置的一第二画面显示藉由所述其他电视装置取得的所述第二影音内容。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画面与所述第二画面组成一子母画面,所述第二画面为一子画面,所述第一画面为一母画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视装置藉由一有线区域网络或一无线区域网络的其中一者由所述其他电视装置取得所述第二影音内容,并藉由一数字生活网络联盟标准、一无线家庭数字接口技术、一无线高画质传输技术或一短距离直接传输技术由所述其他电视装置取得所述第二影音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瑞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18045.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机顶盒应用程序的更新方法及系统
- 下一篇:数字视频采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