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城市河湖藻类水华治理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15746.8 | 申请日: | 2011-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44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仝启杰;郑常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和濡水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仝启杰;郑常玉 |
主分类号: | C02F1/50 | 分类号: | C02F1/50;C02F1/00;A01N43/80;A01N43/64;A01N47/44;A01N25/24;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42 北京市海淀区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城市 藻类 治理 方法 | ||
1.一种用于城市河湖藻类水华治理的抑藻剂,其特征在于:该抑藻剂为包含异噻唑啉酮、二氯异氰脲酸盐或三氯异氰脲酸盐、盐酸聚六亚甲基胍和无机盐的水溶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河湖藻类水华治理的抑藻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抑藻剂中异噻唑啉酮、二氯异氰脲酸盐或三氯异氰脲酸盐、盐酸聚六亚甲基胍和无机盐的质量比为0.5%~5%∶0.1%~2.5%∶0.05%~1%∶0.0001%~0.0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城市河湖藻类水华治理的抑藻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机盐是硝酸盐或硫酸盐。
4.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抑藻剂治理城市河湖藻类水华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汛期内平均每3~15天对治理水体进行投加,遇中雨以上降雨时适当增加投加频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治理城市河湖藻类水华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加抑藻剂时,采用水面行船喷洒的方式将抑藻剂用治理水体中的水稀释1~10倍后进行喷洒。
6.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抑藻剂治理城市河湖藻类水华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投加抑藻剂的量为每立方米水体投加0.002~0.05kg。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和濡水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仝启杰;郑常玉,未经和濡水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仝启杰;郑常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15746.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