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折合的砧板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10034.7 | 申请日: | 2011-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064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吴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瑞 |
主分类号: | A47J47/00 | 分类号: | A47J4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郑小粤;宋珊珊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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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合 砧板 | ||
1.一种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包括砧板主体(1);
所述砧板主体(1)包括平坦的正板(11);
所述砧板主体还包括与正板紧密贴合的背板(12),背板在砧板主体对称轴的位置设有折合槽(121);
在砧板主体(1)的一端延伸有操作手柄(2);
所述可折合的砧板还包括操作孔(3);所述操作孔(3)从砧板主体的一端延伸进入操作手柄(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紧握操作手柄(2),通过折合槽(121)和操作孔(3)使砧板主体(1)在折合槽(121)处向正板内折合,砧板主体(1)弯折成V型;砧板主体(1)折合后夹角角度在90度到150度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孔(3)包括小孔(31),连接长孔(32)和大孔(33);所述小孔(31)设置在操作手柄(2)内,所述大孔(33)设置在砧板主体(1)的一端,所述连接长孔(32)连通所述小孔(31)和大孔(3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手柄对称轴与砧板主体对称轴相平行;所述小孔和大孔是圆的一部分,所述小孔所在圆的圆心在操作手柄对称轴上,大孔所在圆的圆心在砧板主体对称轴上;所述小孔所在圆的半径和砧板主体的厚度的比例为2∶1~4∶1之间;
所述小孔所在圆的半径和大孔所在圆的半径的比例为3∶5~9∶10之间;所述小孔圆心与大孔圆心之间的距离和小孔半径的比例为5∶1~7∶1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长孔(32)包括两段相对于所述操作手柄对称轴对称的圆弧,每段所述圆弧所在圆和圆心位于所述操作手柄对称轴的同一侧且与小孔和大孔所在圆相外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小孔所在圆的半径和所述圆弧所在圆半径的比例为1∶18~1∶12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手柄(2)包括手柄内端(21)和手柄外端(22);所述手柄外端(22)的外侧宽度比手柄内端(21)的外侧宽度大;
所述砧板主体(1)还包括与砧板主体背板一体化的连接处(4);所述手柄内端(21)与砧板主体背板通过连接处(4)平滑连接;所述手柄外端的外侧宽度和小孔所在圆的半径的比例为4∶1~5∶1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柄内端(21)的厚度大于手柄外端(21)的厚度,且所述连接处是圆弧,所述连接处圆弧所在圆与砧板主体(1)相外切,所述连接处圆弧所在圆的半径和所述小孔所在圆的半径的比例为3∶2~3∶1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板的厚度与背板的厚度的比例为1∶12~1∶6之间;所述连接处的厚度与背板厚度的比例为1∶1~4∶3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折合槽(121)包括竖直向下的定位槽(1211)和V型折叠槽(1212);所述V型折叠槽(1212)在砧板主体背板的宽度大于定位槽(1211)在砧板主体背板的宽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合的砧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板(11)和背板(12)是聚丙烯材料制成的正板(11)和背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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