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05849.6 | 申请日: | 2011-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3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谢剑平;屈展;宗永立;李鹏;毛健;何保江;杨春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4B15/16 | 分类号: | A24B15/16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10 | 代理人: | 姜振东 |
地址: | 450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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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可可 风味 袋装 口含型无 烟气 烟草 制品 | ||
1.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是以烟草材料和可可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调味辅料配制而成,具体成分按重量比如下:烟草材料30%-70%,可可制品10%-40%,可可风味增强剂1%-7%,甜味剂1%-8%,香味剂1-10%,清凉剂0%-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材料是国产烤烟、国产晾晒烟的任意一种或其混合物,其中晾晒烟可以是白肋烟,雪茄烟,香料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制品是碱化可可粉、可可脂,或者是去除或未去除咖啡因、可可碱的可可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制品的原料可以是原产于加纳、巴西、尼日利亚、科特迪瓦、厄瓜多尔、多米尼加、马来西亚、台湾和海南等国家和地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风味增强剂按以下配方配制:可可壳酊45%,可可粉酊45%,可卡醛0.5%,香兰素3%,麦芽粉2%,食用乙醇4.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甜味剂是葡萄糖、果糖、甘露糖、蔗糖、甘草粉、甘草酸钾盐、蜂蜜、木糖醇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香味剂是苹果、梅子、杨梅等的果汁提取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清凉剂是薄荷脑、薄荷素油、椒样薄荷油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是装在透湿性小袋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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