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变焦镜头及成像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92880.0 | 申请日: | 2011-10-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339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彭芳英;黄海若;王圣安;柳晓娜;李安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5/173 | 分类号: | G02B15/173;H04N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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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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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焦镜头 成像 装置 | ||
1.一种变焦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侧到像侧方向依次设置的一个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一个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一个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以及一个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组,该变焦镜头满足条件式0.15<|L3|/Lt<0.25,其中,L3为所述变焦镜头由广角状态到望远状态切换过程中所述第三透镜组沿光轴的移动量,Lt为所述变焦镜头处于望远状态时所述第一透镜的靠近物侧的表面沿光轴到所述变焦镜头成像面的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满足条件式0.045< <1.95,其中为所述第三透镜组的有效焦距,为所述变焦镜头处于望远状态时有效焦距,为所述变焦镜头处于广角状态时的有效焦距。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该变焦镜头还满足条件式0.15</<0.2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组自物侧至像侧包括一个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及一个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所述第一透镜与第二透镜均为球面透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组从物侧到像侧依次包括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及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镜。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组自物侧至像侧包括一个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一个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七透镜、一个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八透镜。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为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与第八透镜均为球面透镜。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该变焦镜头还满足条件式55<|V7-V8|<70,其中,V7为所述第七透镜的阿贝数,V8为所述第八透镜的阿贝数。
9.一种成像装置,包括一个变焦镜头以及一个影像感测装置,所述变焦镜头的光轴与所述影像感测装置的中心正设置,所述变焦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侧到像侧方向依次设置的一个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一个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一个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以及一个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组,该变焦镜头满足条件式0.15<|L3|/Lt<0.25,其中,L3为所述变焦镜头由广角状态到望远状态切换过程中所述第三透镜组沿光轴的移动量,Lt为所述变焦镜头处于望远状态时所述第一透镜的靠近物侧的表面沿光轴到所述变焦镜头成像面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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