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公害杀虫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85389.5 | 申请日: | 2011-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2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骆少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原野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38 | 分类号: | A01N65/38;A01N59/00;A01N59/26;A01N61/00;A01N31/08;A01N41/04;A01N65/26;A01N65/08;A01N65/12;A01P7/0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72 | 代理人: | 张永忠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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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害 杀虫剂 | ||
1.一种无公害杀虫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
水44-48份
烧碱2-4份
磺酸14-17份
磷酸15-18份
苯酚11-13份
煤油5-8份
烟叶提取液20-33份;
无公害杀虫剂的制备步骤是:在常温下按比例依次序将水、烧碱、磺酸、苯酚、煤油和烟叶提取液投入到搅拌桶中均匀搅拌后即得产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公害杀虫剂,其特征在于烟叶提取液的浓度是3-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公害杀虫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最佳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
水46.4份
烧碱3.1份
磺酸15.5份
磷酸16.5份
苯酚12份
煤油6.5份
烟叶提取液27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公害杀虫剂,其特征在于烟叶提取液的浓度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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