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81969.7 | 申请日: | 2011-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4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卢志威;刘兴江;彭庆文;孙文彬;任丽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H01M4/48 | 分类号: | H01M4/48;H01M4/131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李凤 |
地址: | 300381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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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电池 负极 材料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为共同球磨的碳包覆VB副族元素氧化物, 所述VB副族元素包括铌Nb或钽Ta。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VB副族元素氧化物为Nb2O5、NbO2、Nb2O3、Ta2O5或非化学计量比NbOx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为碳的前驱体和碳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材料包括:人造石墨、天然石墨或碳纤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碳的前驱体包括沥青或糖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沥青为煤沥青。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糖类为单糖、双糖或多糖中的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包覆VB副族元素氧化物的质量比为VB副族元素氧化物:碳材料:碳的前驱体=2—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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