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及其智能安保记录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76512.7 | 申请日: | 2011-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5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门市奥威斯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B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谭志强 |
地址: | 529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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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安保 记录仪 及其 记录 系统 | ||
1.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包括用于信息处理和控制的主控处理模块(11)、用于拍照的照相模块(12)、用于提供电源的电源管理模块(13)、用于存储记录数据的存储器(14)和用于显示存储数据及操作的显示屏(15),主控处理模块(11)分别与显示屏(15)、存储器(14)、电源管理模块(13)和照相模块(12)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处理模块(11)还连接有用于拍摄录像的感光模块(16)、用于录音的拾音器(17)和用于与蓝牙设备通信的蓝牙模块(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控处理模块(11)还连接有用于发送无线数据、连接无线设备的无线发射模块(1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模块(16)包括具有夜视功能的红外镜头(161)和用于摄像的感光器(16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主控处理模块(11)连接有用于增强夜视功能的红外补光模块(2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拾音器(17)包括用于录像的录像拾音器(171)和单独用于录音的录音拾音器(17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主控处理模块(11)和用于与外设设备通信的USB接口(21)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功放电路(22)和扬声器(23),主控处理模块(11)通过功放电路(22)向扬声器(23)输出音频信号。
8.一种应用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智能安保记录系统,包括智能安保记录仪(1)和手机设备(3),其特征在于:智能安保记录仪(1)包括用于处理信息和控制的主控处理模块(11)、用于拍照的照相模块(12)、用于提供电源的电源管理模块(13)、用于存储记录数据的存储器(14)和用于显示存储数据及操作的显示屏(15),主控处理模块(11)分别与显示屏(15)、存储器(14)、电源管理模块(13)和照相模块(12)相连,所述主控处理模块(11)还连接有用于拍摄录像的感光模块(16)、用于录音的拾音器(17)和用于与蓝牙设备通信的蓝牙模块(18);所述手机设备(3)包括用于与智能安保记录仪(1)的蓝牙模块(18)相匹配的蓝牙调制解调器(3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智能安保记录仪(1)通过USB接口(21)与电脑设备(32)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智能安保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安保记录仪(1)通过其无线发射模块(19)与无线耳机(33)无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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