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吸声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8230.4 | 申请日: | 2011-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89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周国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国柱 |
主分类号: | G10K11/172 | 分类号: | G10K11/172;G10K1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1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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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吸声 结构 | ||
1.一种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吸声结构通过在实体(1)内留出管子(2)而得到;管子(2)在实体(1)内的可以任意排布;管子(2)可以两端都开口于实体表面,可以只有一端开口于实体表面,也可以两端都不开口于实体表面;实体(1)所含的全部管子(2)中必须含有开口于实体(1)表面上的管子(2);管子(2)可以是方管、圆管,也可以具有其他形状的横截面;管子(2)也可以是变截面的;同一实体(1)内可以含有多种具有不同形状的管子(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体(1)由弹性材料构成,所述弹性材料是指橡胶、硅胶、乳胶、塑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体(1)由硬性材料、泡沫材料或多孔纤维材料构成;所述硬性材料、泡沫材料及多孔纤维材料是指钢铁、木材、玻璃、有机玻璃、陶瓷、石膏、水泥、海绵、泡沫铝、金属纤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子(2)内充满吸声材料或者粘滞性液体;所填充的吸声材料为玻璃棉、石棉、聚氨酯海绵或金属纤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子(2)为圆管或者方管;管子(2)的横截面积为0.1~1200平方毫米;所述吸声结构的孔隙率可以在10%~75%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子(2)为圆管,且管子的直径为3.2毫米;管子(2)由横向管子和纵向管子交错而成,全部横向管子与纵向管子相连通,部分纵向管子不与横向管子相连通;所有管子(2)全都两端开口于实体(1)表面;所述吸声结构的孔隙率等于60%;所有管子(2)中都填装满容重为48千克每立方米的玻璃棉。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体(1)由泡沫铝构成;管子(2)内填充满金属纤维;所填充的金属纤维是由不锈钢材料或者铁络铝合金材料构成的,金属纤维的孔隙率在90%~99%之间,金属纤维的纤维直径在6μm~50μm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声结构与噪声接触的一个侧面覆盖穿孔板(3),在其余侧面用底板(4)和侧板(5)进行密封;其中,底板和侧板都是没有穿孔的无孔挡板;管子(2)在实体(1)表面上的开口能够与穿孔板(3)上的孔洞中心对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声结构的外轮廓为长方体或正方体;所述吸声结构被穿孔板(3)、底板(4)和侧板(5)密封在里面;管子(2)在实体(1)表面上的开口能够与穿孔板(3)上的孔洞中心对齐;穿孔板(3)的开孔面积不大于与之对齐的管子(2)的各个开口的面积;穿孔板(3)、底板(4)和侧板(5)的厚度为0.2~10毫米;穿孔板(3)、底板(4)和侧板(5)由钢铁、玻璃、木板、塑料、石膏、树脂或混凝土构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声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子(2)只在某些面上保持开口状态,而在其他面上的开口都被密封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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