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防护服的织物和防护服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4712.2 | 申请日: | 2011-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35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布丽塔·史妙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国伊贝纳纺织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3D15/00 | 分类号: | D03D15/00;D03D13/00;D02G3/02;A41D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0 | 代理人: | 郑立;王萍萍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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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防护服 织物 | ||
1.一种用于防护服的织物,其采用具有不同比重的染色对位芳纶——特别是凯夫拉芳纶(杜邦品牌)——的经纱和纬纱编织而成,其中,织物采用单面编织法编织,因而,对位芳纶比重较低的纱线比对位芳纶比重较高的纱线更多地出现在织物的外面。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其特征在于,该织物是采用2∶1斜纹编织法编织而成。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织物,其特征在于,其中一种纱线所具有的对位芳纶的比重为3%至8%,尤其是例如达到5%,和/或者另一种纱线所具有的对位芳纶的比重为20%至25%,尤其是例如达到23%。
4.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织物,其特征在于,对位芳纶的比重总体上低于23%,优选低于20%,尤其是例如达到14%。
5.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织物,其特征在于,经纱所具有的对位芳纶的比重较低。
6.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织物,其特征在于,该织物至少部分地采用一种纱线编织而成,这种纱线比Nm 55/2的纱线更精细,尤其是例如采用Nm 70/2。
7.防护服,至少部分地采用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织物制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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