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循环硫化焚烧炉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253508.9 | 申请日: | 2011-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87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 发明(设计)人: | 李登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登平 |
| 主分类号: | F23G5/00 | 分类号: | F23G5/00;F23G5/44;F22B31/00 |
| 代理公司: |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9 | 代理人: | 汤茂盛 |
| 地址: | 231137 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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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循环 硫化 焚烧 | ||
1.一种循环硫化焚烧炉,包括基础框架(10)以及设置于基础框架(10)上的用于焚烧垃圾的燃烧室(20),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环硫化焚烧炉还包括用于将燃烧室(20)内热能引出的烟道(30),所述烟道(30)包括临近燃烧室(20)热能引出端的主烟道(31)和设置于主烟道(31)与烟气出口间的副烟道(32),循环硫化焚烧炉还包括相互连通的用于储水加热的水冷壁(40)以及用于加热水冷壁(40)排出蒸汽的加热器(50),所述加热器(50)位于主烟道(31)内,所述水冷壁(40)位于副烟道(32)处,所述蒸汽经过加热器(50)加热后由热干蒸汽出口(60)引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冷壁(40)包括用于存储并加热冷水的第一水冷壁(41)以及用于加热开水的第二水冷壁(42),所述第一水冷壁(41)和第二水冷壁(42)由烟气出口端向主烟道(31)处依次顺序布置,两者通过设置于烟道(30)外的蒸汽包(70)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主烟道(31)内的加热器(50)的一端通过管道连通蒸汽包(70)的蒸汽输出端,其另一端沿主烟道(31)管壁顺延并连通位于主烟道(31)上部的热干蒸汽出口(60)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环硫化焚烧炉还包括空气加热器(80),所述空气加热器(80)位于副烟道(32)最末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30)整体构成“L”形布置,包括立式布置的主烟道(31)和横向布置的副烟道(32),所述副烟道(32)的一端连通于主烟道(31)下端,所述主、副烟道(31、32)下端均设有用于排灰排渣的出料孔或料斗(9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20)包括相互连通并构成循环回路的主燃烧室(21)和左右旋风分离器内(22),所述主燃烧室(21)炉壁上开设有进料口,所述主烟道(31)连通左右旋风分离器内(22)上端,所述左右旋风分离器内(22)下端设有排渣口。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框架(10)上设置有与出料孔、料斗(90)或排渣口连通的废弃物通道。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循环硫化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副烟道(31、32)以及燃烧室(20)外侧均包覆有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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