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太网接口保护方法及网络侧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53131.7 | 申请日: | 2011-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13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李小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12/2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以太网 接口 保护 方法 网络 设备 | ||
1.一种以太网接口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网络侧设备获取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建立被保护接口和所述备份路由的主备关系条目,并根据所述主备关系条目建立FRR组信息;
根据所述FRR组信息判断被保护接口上是否存在直连路由条目转发信息,如果是,则通过FRR组信息的被保护接口的索引信息找到该被保护接口上所有的直连路由转发信息,建立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果否,则将FRR备份路由对应的转发条目信息和所述直连路由条目转发信息写入硬件转发表,其中:所述FRR组信息包括:FRR索引信息、被保护接口的接口信息和FRR备份路由对应的转发条目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获取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具体包括:
通过OAM命令指定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或者通过协议生成所述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直连路由条目转发信息,包括:接口地址所在的网段路由信息和属于该网段的所有地址解析协议转发条目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具体包括:
将FRR索引信息、FRR主备状态信息和直连路由转发信息写入硬件转发表。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之后,进一步包括:
建立所述FRR组信息的软件信息,将所述FRR组信息的软件信息保存在软件表中,当所述被保护接口出现故障时,通过所述被保护接口索引信息查找 所述软件表获取所述FRR索引信息;
根据所述FRR索引信息对所述硬件转发表中主备状态进行修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FRR组信息的软件信息包括:被保护接口的索引信息和FRR索引信息,所述FRR主备状态信息包括:所述FRR当前流量是在主路由还是在备份路由的状态信息。
根据所述FRR索引信息对所述硬件转发表中主备状态进行修改。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之后,进一步包括:
通过配置或者协议触发FRR主备关系解除的操作;
根据所述操作回收所述FRR索引信息,删除FRR硬件转发表,并解除所述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
8.一种网络侧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护组信息建立单元,用于获取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建立被保护接口和所述备份路由的主备关系条目,并根据所述主备关系条目建立FRR组信息;
路由关联单元,用于根据所述FRR组信息判断被保护接口上是否存在直连路由条目转发信息,如果是,则通过FRR组信息的被保护接口的索引信息找到该被保护接口上所有的直连路由转发信息,建立直连路由到FRR组信息的FRR索引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果否,则将FRR备份路由对应的转发条目信息和所述直连路由条目转发信息写入硬件转发表,其中:所述FRR组信息包括:FRR索引信息、被保护接口的接口信息和FRR备份路由对应的转发条目信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网络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组信息建立单元,用于通过OAM命令指定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或者通过协议生成所述被保护接口的备份路由。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网络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直连路由条目转 发信息,包括:接口地址所在的网段路由信息和属于该网段的所有地址解析协议转发条目信息。
11.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网络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由关联单元,用于将FRR索引信息、FRR主备状态信息和直连路由转发信息写入硬件转发表。
12.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网络侧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备状态切换单元,用于建立所述FRR组信息的软件信息,将所述FRR组信息的软件信息保存在软件表中,当所述被保护接口出现故障时,通过所述被保护接口的索引信息查找所述软件表获取所述FRR索引信息,根据所述FRR索引信息对所述硬件转发表中主备状态进行修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5313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