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裸眼3D影像显示装置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46570.5 | 申请日: | 2011-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5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于杨冰;时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裸眼 影像 显示装置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3D立体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裸眼3D影像显示装置及方法。
背景技术
显示器一直是与人们接触最频繁的电子器件,而随着科学进步的日新月异,显示器早已从最初单一的黑白显示发展至现在多彩的高画质显示,而3D(ThreeDimension,简称3D)立体显示技术除了为人们提供了一般的影像与色彩外,还为人们提供了进一步的空间立体感受。
人们之所以能感受到立体视觉,是因为人类的双眼是横向并排,之间大约有6-7厘米的间隔,因此左眼所看到的影像与右眼所看到的影像会有些微的差异,这个差异被称为视差,大脑会解读双眼的视差并借以判断物体远近与产生立体视觉。
3D立体显示技术就是以人工方式来重现视差,即令左右两眼分别看到不同的影像,借以模拟出立体视觉。
3D立体显示技术发展至今,已逐渐分为眼镜式和裸眼式两大类。其中,眼镜式3D技术因其视角狭窄,眼镜价格昂贵,适用范围小而逐渐趋于劣势;裸眼式3D技术逐渐成为热门,但现有的裸眼式3D技术需要用户处于某特定位置才可观赏到最佳的3D显示效果,不能根据用户距离显示屏的远近进行自动调节以保证最佳的3D显示效果,因而用户若不处于特定位置则无法看到真实的立体画面,其立体影像效果并不理想,并且现有裸眼技术对显示器的最低刷新频率要求较高(120Hz),高刷新频率的显示器所需成本较高,不便于推广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裸眼3D显示装置,所述装置能够根据用户距离显示屏的远近而对3D立体影像进行景深处理并进行3D立体显示,同时降低了3D影像显示实现时对显示器要求的最低刷新频率,降低了实现成本,更易于推广使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裸眼3D影像显示装置,包括:
2D/3D转换器、景深处理控制模块、红外感应模块和至少两个显示屏,
所述2D/3D转换器用于将普通2D信号转化为3D立体信号;
所述红外感应模块用于感应用户与所述显示屏之间的距离,并将所述距离信号发送到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
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3D立体信号计算分离为与每个显示屏对应的信号,并根据所述距离信号对所述与每个显示屏对应的信号进行景深处理,并将所述经过景深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所述显示屏。
所述装置包括第一显示屏和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重叠放置,所述第二显示屏比所述第一显示屏远离用户;
所述2D/3D转换器用于将普通2D信号转化为3D立体信号;
所述红外感应模块用于感应用户与所述第一显示屏之间的距离,并将所述距离信号发送到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
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3D立体信号计算分离为第一信号和第二信号,并根据所述距离信号对所述第一信号和第二信号进行景深处理,并将所述经过景深处理后的第一信号和第二信号分别发送到所述第一显示屏和第二显示屏。
所述第二显示屏的下偏振片和所述第一显示屏的上偏振片具有相同的偏振方向。
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之间的距离根据最佳观赏距离而事先预设。
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的厚度相同,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之间的距离大于2倍的第一显示屏的厚度。
所述2D/3D转换器、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全部或部分集成嵌入所述显示装置的壳体中;
所述红外感应模块放置在所述显示装置的显示屏的模组边框;
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之间由一块厚度可选的高透过率光学玻璃经过光学透明胶粘合。
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第三显示屏。
所述景深处理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3D立体信号还计算分离为第三信号,并根据所述距离信号对所述第一信号、所述第二信号和所述第三信号进行景深处理,并将所述经过景深处理后的第一信号、所述第二信号和所述第三信号分别发送到所述第一显示屏、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三显示屏。
所述第三显示屏的下偏振片和所述第二显示屏的上偏振片具有相同的偏振方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46570.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船用配电监测一体化分电箱
- 下一篇:送料机构用驱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