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水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36611.2 | 申请日: | 2011-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51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高峰;马欣;李本高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2F1/72 | 分类号: | C02F1/72;C02F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废水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pH值为小于6的废水与催化剂和氧化剂在能形成低温等离子体的放电条件下进行混合处理,使得处理后的废水的B/C为>0.3,然后将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固液分离;所述氧化剂能够氧化废水中的有机物,所述催化剂能够在低温等离子放电条件下催化所述氧化剂产生自由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放电条件包括输出工作电压为2-150kV,工作脉冲频率为大于10Hz,放电时间为5-240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放电条件包括脉冲电压为5-100kV,工作脉冲频率为大于30Hz,放电时间为10-120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废水的pH值为2-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剂与废水中有机物的质量比为0.01-2∶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剂与废水中有机物的质量比为0.1-1∶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剂与所述催化剂的质量比为1∶0.02-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剂与所述催化剂的质量比为1∶0.1-3。
9.根据权利要求1、7和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剂选自可溶性金属盐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金属选自Fe、Mn、Ni、Co、Cd、Cu、Ag、Cr和Zn中的一种或多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剂选自铝盐、三价铁盐和亚铁盐中的至少两种,优选为铝盐与三价铁盐和/或亚铁盐的混合物,所述铝盐与三价铁盐和/或亚铁盐的重量比为0.02-0.1∶1。
11.根据权利要求1和5-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剂选自双氧水、臭氧、过硫酸盐、次氯酸盐、二氧化氯和氯气中的一种或多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3661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光纤、光纤软线及光缆
- 下一篇:橡胶泥浮雕装饰板及其制造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