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33729.X | 申请日: | 2011-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51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李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玮 |
主分类号: | F03D9/00 | 分类号: | F03D9/00;F03B13/26;H02N6/00;E02B9/08;E04H5/02;C02F1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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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沿海地区 风力 发电 潮汐 太阳能 海水 淡化 联合 生产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它是将通过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
背景技术
目前,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在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输变电工程距离长,建设投资较高;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电能在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输变电工程建设投资较高和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解决上述问题。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沿海地区选址建设风力发电站、潮汐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和海水淡化装置,利用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沿海地区建设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联合生产装置,解决电能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和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的问题。同时,淡水输送管道可埋地敷设,相比输变电工程空中架线,具有占地少、建设投资低和运行维护成本低的优势。
具体实施方式
1、根据沿海地区的地质、气候情况,选址建设风力发电站、潮汐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和海水淡化装置。
2、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
3、采用管道系统输送淡水至沿海缺乏淡水资源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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