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32065.5 | 申请日: | 2011-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91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陈晓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辽宁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F42D3/04 | 分类号: | F42D3/04;F42D1/00;E21C41/22 |
代理公司: | 鞍山贝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223 | 代理人: | 颜伟 |
地址: | 114051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钢 结构 人工 无底柱 分段 崩落 | ||
1.一种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包括在覆盖岩层下进行分段回采,上下分段回采巷道呈菱形交错布置,在回采巷道内完成凿岩、爆破与出矿,其特征在于随回采工作面的回采,在正下方有回采进路的所有进路回采巷道末端的废石漏斗控制点连续地铺设与回采巷道同宽的钢混结构人工假顶,所有正上方有人工假顶的回采巷道都在人工假顶的遮掩下进行凿岩、爆破与出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凿岩,对需要铺设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回采巷道,其下方扇形炮孔凿岩时,应使炮孔孔底与该回采巷道底部距离0.1-0.2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废石漏斗控制点为放矿口正上方覆盖岩石与崩落矿石分界处,并与放矿口同宽的区域,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中废石漏斗控制点为放矿口正上方回采巷道的整个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由底层的型钢支托网、上层的菱形钢筋网和混凝土浇灌层组成,所述的底层型钢支托网和上层的菱形钢筋网焊接在一起,并用混凝土浇灌成钢混结构整体,所述的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宽度与回采巷道宽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型钢支托由5-6根型钢焊接而成,并设有加强筋。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层菱形钢筋网由钢筋焊接而成,其菱形钢筋网的宽度和长度与底层型钢支托网的宽度和长度相匹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刚性钢混结构人工假顶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凝土浇灌层的浇灌厚度为0.3~0.5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辽宁科技大学,未经辽宁科技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3206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压接连接装置以及照明装置
- 下一篇:射频收发器、终端和终端接收信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