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25983.5 | 申请日: | 2011-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35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钟德镇;李永谦;戴文君;廖家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62 | 分类号: | G02F1/1362;G02F1/1343;G02F1/1337;G02F1/1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牛峥;王丽琴 |
地址: | 215301***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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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夹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所述第一基板包括透明基底以及形成于所述透明基底上的多条扫描线和多条数据线,所述多条扫描线和所述多条数据线交叉限定多个像素区域,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像素区域包括多个彼此电性连接的第一电极和多个彼此电性连接的第二电极,所述多个第一电极和所述多个第二电极分别位于不同层上并且其间夹有绝缘层,所述多个第一电极和所述多个第二电极彼此相交叉以限定出多个子像素区域,在每一个所述子像素区域中,所述第一电极在与所述第二电极不相交叠的位置处设置有凸起状图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电极和所述多个第二电极均分别呈彼此大致平行排列的条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夹角在50至150度之间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相垂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大致沿平行于所述数据线和所述扫描线的其中之一排列,所述第二电极大致沿平行于所述数据线和所述扫描线中的另一个排列。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第一配向膜和位于所述第二基板上的第二配向膜,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的摩擦方向不同于所述第二电极的方向。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的摩擦方向与所述第二电极的方向之间的夹角在0至30度之间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均呈弯折状,所述第一电极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列的第一电极部及沿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排列的第二电极部,所述第二电极包括与所述第一电极部相交叉的沿第三方向排列的第三电极部及与所述第二电极部相交叉的沿第四方向排列的第四电极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四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第一配向膜和位于所述第二基板上的第二配向膜,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的摩擦方向既不同于所述第三方向也不同于所述第四方向。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的摩擦方向与所述第三方向以及与所述第四方向之间的夹角均在0至30度之间的范围内。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的摩擦方向沿着垂直于所述扫描线的方向,所述第三方向及所述第四方向均与垂直于所述扫描线的方向呈预定夹角,构成所述像素区域的数据线包括沿所述第三方向延伸的部分和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的部分。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凸起状图案居中地设置在所述子像素区域中的第一电极上。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凸起状图案的形状选自由三角形、梯形、矩形和弧形所组成的组中。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凸起状图案为三角形,并且,所述三角形的斜边与所述第一电极之间的夹角在0至60度之间的范围内。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有所述凸起状图案具有相同的结构。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的宽度在2至5微米之间的范围内。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子像素区域中,相邻两个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间隙宽度在3至8微米之间的范围内,相邻两个所述第一电极之间的间隙宽度在0至6微米之间的范围内,相邻两个所述第一电极上的凸起状图案之间间隔的距离在0至6微米之间的范围内。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的其中之一为像素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中的另一个为公共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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