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23488.0 | 申请日: | 2011-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3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林志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志光 |
主分类号: | A23L1/212 | 分类号: | A23L1/212;A23L1/29;A61K36/8967;A23L1/226;A23L1/221;A23L1/015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杨立 |
地址: | 264006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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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经过 浸泡 食用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用蒜米由以下原材料按以下重量份数配比称量:洁净蒜米1000份、高粱醋1000~2000份、甜叶菊60~100份、乌菱3~30份、百合片40份、豆蔻10份和丁香6份,共七种原料一起装入容器内,在高粱醋的作用下浸泡30天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其特征在于,所述洁净蒜米为无霉变、无破损且大小均匀的蒜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粱醋为食品级的纯酿制高粱醋成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用蒜米在低于10℃的阴凉条件下保存,保存期为24个月。
5.一种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将新鲜大蒜的所有外皮剥掉后,选用无霉变、无破损且大小均匀的蒜米,并用清水洗净、晾干;
步骤二:将晾干后的蒜米称量1000重量份后置入容器中,所述蒜米占容积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步骤三:将甜叶菊60~100重量份、乌菱3~30重量份、百合片40重量份、豆蔻10重量份和丁香6重量份,用洁净的纱布包好、扎紧口,制成药料包,放入容器内;
步骤四:将高粱醋1000~2000份倒入容器内,盖好容器盖加以密封,浸泡30天后,打开容器盖,取出药料包,捞出浸泡后的蒜米;
步骤五:将捞出的蒜米装入内壁为铝箔的食用塑料袋中,经抽真空密闭封口即为食用蒜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经过药醋浸泡的食用蒜米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容器不锈钢类容器、玻璃类容器或者陶瓷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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