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限制可视区域的显示屏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8139.X | 申请日: | 2011-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00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孙瑞鸿;王保军;陈巍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摩尔登传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 |
代理公司: | 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21220 | 代理人: | 闪红霞 |
地址: | 116023 辽宁省大***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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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限制 可视 区域 显示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屏,尤其是一种结构简单、保密性强的限制可视区域的显示屏。
背景技术
现有显示器用显示屏大多都是由上基板组件(玻璃面板、偏振板及膜结构等)、下玻璃组件(下玻璃基板和像素)、LCD或LED、驱动电路单元、背光灯模组及其他附件(壳体)等组成,所追求的均是像素的一致性程度及尽可能的增大可视角度。可视角度大意味着可视区域宽,既在可视区域内的不同角度均能清晰看到显示屏的显示画面,可满足多人同时观看画面的要求,对于公共显示屏来说,确实是一大优点。但是,对于私人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用显示屏则存在着保密性差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保密性强的限制可视区域的显示屏。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限制可视区域的显示屏,有显示面板及矩阵排列的多个像素,在显示面板上设有与显示面板垂直且竖直排列的多条隔板,每条隔板依次置于每两列像素之间,所述隔板的垂直高度H为像素中心距D的50%~150%。。
所述隔板3的宽度为0.2~0.3mm。
本发明结构简单,所设置的隔板即可根据需要限制显示屏的可视区域,人们只在有限的可视区域内才能看到显示屏所显示的内容,应用于私人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可有效解决保密性差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2所示:同现有技术一样,有壳体4,壳体4内安装有由玻璃等制成的显示面板1及矩阵排列的多个像素2,与现有技术所不同的是,在壳体4上固定(粘接或通过紧固件连接)有多条与显示面板1垂直相接且竖直排列的隔板3,每条隔板3依次置于每两列像素2之间,所述隔板3的垂直高度H为像素中心距D的50%~150%,所述隔板3的宽度应小于或等于像素中心距D,最好为0.2~0.3mm。隔板3的垂直高度H直接影响可视区域的大小,从图3中可以看出,隔板3的垂直高度H越高,可视区域则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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