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190977.0 | 申请日: | 2011-07-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42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 发明(设计)人: | 仪桂兰;史永林;叶文成;董勇;李建军;赵海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7/21 | 分类号: | C04B7/21 |
| 代理公司: |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 代理人: | 卢茂春 |
| 地址: | 030003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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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钢渣 矿渣 制作 材料 及其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及其使用方法,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以工业废渣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越来越多,如加气混凝土、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等。这些新型墙体材料的胶结材料一般都使用水泥、石灰,其成本约占原料成本的60%以上,因此,研究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胶凝材料,替代水泥、石灰等胶结材料,降低新型墙体材料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发明内容
为了减少浪费,本发明提出一种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按照质量份原料配比为碳钢渣28—33份,矿渣35—45份,粉煤灰4—10份,脱硫石膏18—33份。
将上述原料配比经过混合、球磨得到细度为0.08mm方孔筛筛余量≤6%的粉料 。
将粉料密封、包装、封存,即为胶凝材料粉料。
外加剂是将质量份配比Na2SO4 30—60 份,NaCl 50—80份混合均匀,密封、包装、封存。
按照胶凝材料粉料︰外加剂︰水=100︰(5—25)︰(28—100)的质量份配比;
将上述外加剂加入水中充分溶解,得到外加剂溶液;
将外加剂溶液缓慢加入到胶凝材料粉料中,搅拌3—7分钟,即可代替325标号水泥应用。
本发明可以利用碳钢渣和矿渣,采用本发明生产胶凝材料性能达到32.5标号水泥的质量要求,而且其制备过程不用高温煅烧,能耗低,无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局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实施例;
将碳钢渣、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按照30:39:5:26的比例(质量份配比),进行混合球磨,得到的粉体物料细度为3%(0.08mm方孔筛筛余量3%)。
将Na2SO4:NaCl=45:55的比例(质量份配比)混合均匀,制得外加剂。
按照胶凝材料粉料:外加剂:水=100:10:50的质量份配比,
将上述外加剂加入水中充分溶解,得到外加剂溶液;
将外加剂溶液缓慢加入到胶凝材料粉料中,搅拌3—7分钟,即可代替325标号水泥应用。
对上述胶凝材料进行胶砂实验。具体方法参见GB/T17671—1999。实验表明,3天胶砂抗压强度为18.9 Mpa,28天胶砂抗压强度为38.2 Mpa,其性能达到了325标号水泥的质量要求。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分别为3小时47分和6小时33分。通过上述实验指标,说明上述胶凝材料的性能达到了325标号水泥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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