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80339.0 | 申请日: | 2011-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9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章文浩;潘雯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
主分类号: | A61H3/00 | 分类号: | A61H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7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骨折 人员 行走 辅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辅助设备,特别涉及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
背景技术
骨折是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或完全断裂的一种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压痛,局部肿胀和出现瘀斑,肢体功能部位或完全丧失,完全性骨质尚可出现肢体畸形及异常活动。针灸主要用于闭合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被中断或破坏。由外伤引起者为外伤性骨折;发生在原有骨病(肿瘤、炎症等)部位者为病理性骨折。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为开放性骨折,如与外界不通则为闭合性骨折。此外,还可根据骨折的程度、稳定性和骨折后的时间作出其他分类。
因此骨折人员的行走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尤其在一个人的时候,要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或者要拿一些什么东西,都比较不方便,每走一下都会感觉到非常的疼痛,给人造成很大的痛苦,给生活带了许多的不便利,得随时有人照顾。
综上所述,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特别需要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能够有效的帮助骨折人员起身行走,且不会感觉到疼痛,而提供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结构简单,使用灵活,实用性强。
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包括第一固定板、第二固定板、第三固定板,其特征在于:第一固定板与第二固定板之间设置有上转轴,第三固定板与第二固定板之间设置有下转轴,上转轴的一侧设置有限位块,下转轴的一侧设置有弹簧。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固定板上面设置有扶手,所述的扶手分为5层。
本发明所述的弹簧一端与第二固定板连接,其另一端与第三固定板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方便骨折人员行走,在使用时,先将大腿在第一固定板上固定好,然后将小腿在第二固定板上固定好,最后脚放于第三固定板里边,限位块可以调节第一固定板的位置,在走的过程中手可以扶着扶手,在动的过程中,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之间的上转轴会转动,第三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的下转轴同样会转动,随之,弹簧也会跟随着走动的脚步,开始伸缩,将走动的压力全部转移到了弹簧上面,实用性强,利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图1是为本发明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0-第一固定板,110-扶手,120-上转轴,130-限位块,200-第二固定板,210-弹簧,300-第三固定板,310-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种骨折人员行走辅助器,包括第一固定板100、第二固定板200、第三固定板300,其特征在于:第一固定板100与第二固定板200之间设置有上转轴120,第三固定板300与第二固定板200之间设置有下转轴310,上转轴120的一侧设置有限位块130,下转轴310的一侧设置有弹簧210。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固定板100上面设置有扶手110,所述的扶手110分为5层,这样可以方便的骨折人员的搀扶。
本发明所述的弹簧210一端与第二固定板连接200,其另一端与第三固定板300连接。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为:先将大腿在第一固定板100上固定好,然后将小腿在第二固定板200上固定好,最后脚放于第三固定板300里边,限位块130可以调节第一固定板100的位置,在走的过程中手可以拉着扶手110,在走动的过程中,第一固定板100和第二固定板200之间的上转轴120会转动,第三固定板300和第二固定板200的下转轴310同样会转动,随之,弹簧210也会跟随着走动的脚步,开始伸缩,将走动的压力全部转移到了弹簧210上面,实用性强,利于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工商信息学校,未经上海工商信息学校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8033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